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巴普镇基伟村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经 ******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巴普镇基伟村 ;
2.2 建设规模: 本次总用地面积11037.64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66.99平方米。其中包含生态景观提升、生态旅游公厕、****广场、****广场、生态停车场、农旅种植及观光配套设施、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集中养殖区、民宿营地改造、风貌改造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包括绿化景观及照明工程、地面铺装、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筑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 ;
2.4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8 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0-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0-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项目是指: 2019 年 1 月 1日至今(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市****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已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2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有关注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15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至 2022年06月19日 23时59分 (不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进入 电子招标 栏目,通过 凉山州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费用。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凉****服务中心(**市马水河街 5 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网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凉山州**县 邮 编: /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180****65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路22号H座2楼 邮 编: 610037 联 系 人: 张汶 电 话: 028-****8529 传 真: 028-****8529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2年06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