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代理机构)受(略)(采购人)委托,拟对(略)措普沟景区标识标牌建设及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措普沟景区标识标牌建设及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拟确定(略)措普沟景区标识标牌建设及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第二次)供应商一名。(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略)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本项目磋商文(略),磋商(略):人民币300元/份(磋商(略)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7.3获取方式:(略)
注:在开标当日将购买标书申请表原件交至(略)。
7.3.2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略),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0:3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0:3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910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通讯地址:**省**州**县夏邛镇金弦子大道8号附20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904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