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停车场改造及G330旁绿化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村大道御**门面215铺
成交金额:****114.3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停车场改造及G330旁绿化工程 施工范围:****停车场改造及G330旁绿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G330旁公园周边绿化,给排水管道施工,路灯安装,精神堡垒雕塑安装,临时停车场施工;****停车场:沥青混凝土路面浇筑,周边绿化施工,给排水管道施工,路灯安装,人行道铺装,廊道制安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邬方鑫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34****61047)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德华、胡敏华、王子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金额:11484.8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镇环**路、****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0563-****700、152****75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镇环**路
联系方式:056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电话:152****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63-****700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