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对**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弥发改农经复〔2022〕53号)批准实施,项目****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作方式等事项的批复》(弥政复〔2022〕98 号)批准实施,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为****。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投资人+EPC+运营)。
2.2建设地点:**县8个乡镇。
2.3建设内容:项目以毗雄河综合整治示范带为主线,实施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四大项。
2.4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政府****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投****公司。项目****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本项目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出资不低于1000.00万元(具体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予以明确,明****公司成立后约定期间内一次或分批次缴纳到双方约定资本金账户),双****政府方30%,社会投资人70%)以货币资金出资,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建设期内,各股**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金融机构要求,逐步及时足额缴纳。
3.项目需求
3.1运作方式:政府授权实施主体与社会投资人开展投融资暨设计施工(EPC)+后期运营的模式。
3.2**期限:本项目**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政府批准的年限为准)。
3.3回报机制:社会投资人投入自有资金按8.0%上限收取投资回
报,银行贷款利率以实际放贷利率为准。
3.4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设计施工(EPC)、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4.1.1申请人必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4.1.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报表,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1.3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1.4申请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4.1.5申请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以上资质条件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
4.2主体要求
4.2.1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2.2联合体牵****公司投资控股方。
4.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2.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3资质要求
4.3.1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3.2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范围内包含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主要管理人员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设计企业,具备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注册在投标施工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注册在投标施工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以上资质条件需联合体相关方满足。
4.4业绩要求
4.4.1社会投资人具有投资和建设类似项目(包括投融资或EPC+F或PPP等模式的大型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验,投融资不少于7亿元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4.4.2近五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工程项目设计至少1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方应满足);
4.4.3近五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工程施工至少1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方应满足)。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
4.5投融资要求
投融资要求:具有银行类金融机构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以上资质条件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4.6商业信誉要求
4.6.1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6.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一个月未被列入(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的查询证明。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于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5日下午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州(网址:http://116.****.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州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州公共**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文件资料。
6.2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上午08时3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州(网址:http://116.****.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2种解密方式中任意一种:
①远程解密: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用加密数字证书(USBKEY)进行远程解密,读取或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视为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②现场解密:申请人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申请人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9.公告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以下网址上同时发布:
(1)**省公共**交易信息网(www.****.cn)
(2)**省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http://116.****.54:8001/#/homePage)
(3****政府官网(http://www.****.cn/)
9.2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0.2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地址:**县弥城镇**路19号
联系人:胡俊林
联系电话:135****5157
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开发区浦发路42号
联系人:王林刚、叶七菲、王梓瑜、张坚
联系电话:0871-****0880、158****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