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2-06-21 |
关于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告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 号)、《**省 2022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苏农市〔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采取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建设主体
**或改扩建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 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香蕉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 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二、支持对象
****农场******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助标准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贴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
2022年所有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储备版)进行申报入库,本年度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的建设主****储备库中进行遴选,未入库的主体,不具备项目建设资格。项目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如有问题请联系****产业市场信息科,联系电话:****6329。
附件:窗体顶端
附件:1.6.20 附件12022主体申报版系统操作手册.pdf
2.6.20 附件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申报信息表.doc
窗体底端
****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