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5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本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区环线高速公路PPP项目起于清江镇接潼荣高速公路设清江枢纽互通,经清升镇南****服务区,经唐家湾,上跨广双铁路,经**街道北侧设**互通,经直升镇南侧设直升互通,止于峰高街道西侧接G85成渝高速公路设峰高枢纽互通,全长23.659公里,桥梁占比10.57%。
主要工程规模:全线设置大中桥16座(最长桥梁达到400米),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其中枢纽互通2处(清江枢纽互通、峰高枢纽互通),一般互通2处(**互通、直升互通),****服务区1处,涵洞、通道127道(含互通),**19座;全线养护工区1****收费站管理用房合建),匝道收费站3处,****中心1处。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 2012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 1879.6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RCJL),负责全线范围内公路****中心兼监理试验室)和房屋建筑工****服务区)工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中标人负责组建**区环线高速****办公室****办公室下设1个监理组****中心兼监理试验室(若投标人不具备试验检测资质的须****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资质作为母体并****实验室开展试验检测抽检工作),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 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估算**费 (亿元)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服务期 |
RCJL | K0+000-K23+659 | 23.659 | 20.12 | 对应桩号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含临建工程、路基、桥涵、隧道、环保、水保及附属工程、试验检测的施工监理。 对应桩号范围内的专项工程:含房建、绿化、交安、路面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等的施工监理。 | 监理服务期暂定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3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算。 |
注:实际桩号、里程及估算**费以正式施工图和批复文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暂定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3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高速公路监理任务(包含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四项中的任意二项及以上);
(2)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任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含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联合体共同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牵头人或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能再以独立形式、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形式参本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投资建设,本项目对应的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如下:
总承包单位及施工单位 | 施工图设计单位 |
施工总承包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公司) | ****设计院****公司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6-24 12: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6-28 18:0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14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超 | 联系人: | 邹志忠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1****0494 | 联系电话: | 023-****307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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