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污水处理厂一期自控电气系统改造项目(0809-2240MMY11038)中标候选人公示
****处理厂一期自控电气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2
公告
****处理厂一期自控电气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6月22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6月24日23时59分59秒
****处理厂一期自控电气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处理厂一期自控电气系统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处理厂一期自控电气系统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44.9884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按合同要求执行 |
2 | **市****公司 | 43.86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按合同要求执行,60日历天 |
3 | **东芝白****公司 | 46.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按合同要求执行,6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 | / |
2 | **市****公司 | / | / |
3 | **东芝白****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完全响应 |
2 | **市****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东芝白****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工;联系方式:020-****2166-815;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陈润雄;电话:135****0306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水东**滨路(电****处理厂内)
联系人:陈润雄
电话:135****03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邹工
电话:020-****2166-81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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