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车载设备 | ||||
1 | 智能调度一体机 | 1、车载终端设备必须是包含GPS/北斗双模定位、4G视频监控、智能视频监控(含驾驶员状态监测DSM功能和车辆运行监测ADAS功能)功能的产品。车载终端设备必须是集成以上功能的一体化产品。4G视频监控设备、智能调度设备须接入**市公交监控调度平台。 2、公交车智能调度一体机终端设备支持至少6路模拟高清视频通道+1路数字视频通道。 3、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标准。 4、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 1078-2016)标准,****运输部指定机构的检测,并提供《车载视频终端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5、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终端须具备驾驶员状态监测功能,智能视频监控主机(含4G视频终端和驾驶员状态监测DSM一体机)、前端摄像机的功能、性能、安装。 6、车载终端须具备公交调度功能。 7、应配套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8、终端设备功能基本要求。支持本地及网络实时视频监控、历史回放、数据备份等功能。 9、设备内置至少报站存储介质,用于报站文件及语音存储。 10、****运输部符合性审查的具备北斗定位功能的终端设备。 11、车载终端和企业监控平台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2、通过设置时间段及内容由系统自动发送至车载设备终端进行语音播报。 13、车载终端设备必须支持公交调度报站业务。 14、支持不少于1块2.5寸硬盘及1张SD卡可用于视频存储。 15、支持不少于1个RS232。 16、支持不少于1个RS485。 17、支持8路I/O输入,2路I/O输出。 18、支持脉冲速度采集。19、支持CAN总线接入。 20、支持两路功放对接车辆喇叭,进行司机车内外喊话及公交报站业务。 | 台 | 97 |
2 | 车载调度显示屏 | 1、尺寸:不小于7英寸触摸屏 ; 2、分辨率≥ 800*480 ; 3、内置语音喇叭,用于报读系统下发短信和一些提示语音 ; 4、具有公交专用按键,按键数量不能少于12个物理按键,方便驾驶员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信息播报、参数调整的需要。支持刷卡。 5、外接喊话器,结合车载主机,可以实现车内车外喊话,和后台进行语音通话功能; 6、具有内置刷卡模块,可实现司机刷卡签到功能。 | 台 | 97 |
3 | 喊话器 | 支持音频输入,作为VOIP或打电话的MIC使用,带物理按键支持挂断VOIP通话。 | 个 | 97 |
4 | 驾驶员行为分析摄像机 | 1、支持DSM图像分析; 2、DSM摄像机支持1280*720分辨率及以上。 3、DSM视频可接入监控调度主机。 4、DSM支持闭眼疲劳检测、打电话识别、抽烟识别、分心驾驶识别、打哈欠识别、遮挡识别等。 5. 视频输出接口应采用航空接口。 | 台 | 97 |
5 | 安全驾驶辅助摄像机 | 1、用于前方碰撞预警、车道偏离预警、车距过近预警等功能的图像采集。 | 根 | 97 |
6 | 车载监控摄像机 | 图像分辨率至少为1280*720(720P)。 车内摄像机具备内置拾音功能。 外壳规格:车内为海螺型摄像机,车外为方形防水摄像机 车外摄像机外壳材料应采用防水密封型金属外壳,防砸、防摔、防火、防破坏,不能轻易打开 视频信号输出、电源数据接口:航空头最低照度:0lux(红外开) | 台 | 291 |
7 | 倒车摄像头 | 1、 镜头2.8MM 2、 红外距离:5-10m 3、 防水IP66 | 个 | 97 |
8 | 存储介质 | 容量至少1TB 硬盘 | 块 | 97 |
9 | 报警按钮 | 支持一键报警功能 | 个 | 97 |
10 | 中门常态视频监控系统 | 车辆中门需配备一路摄像机及一块显示器;实现中门视频实时常态监控。 | 套 | 97 |
11 | 音视频**线 | 配套 | 套 | 97 |
12 | 流量卡 | 6G流量/月 | 张 | 97 |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一年,终端设备质保两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在质保期内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供应商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
(2)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按生产厂家或国家有关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和说明的保质、保修条件进行保修。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车载设备 | ||||
1 | 智能调度一体机 | 1、车载终端设备必须是包含GPS/北斗双模定位、4G视频监控、智能视频监控(含驾驶员状态监测DSM功能和车辆运行监测ADAS功能)功能的产品。车载终端设备必须是集成以上功能的一体化产品。4G视频监控设备、智能调度设备须接入**市公交监控调度平台。 2、公交车智能调度一体机终端设备支持至少6路模拟高清视频通道+1路数字视频通道。 3、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标准。 4、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 1078-2016)标准,****运输部指定机构的检测,并提供《车载视频终端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5、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终端须具备驾驶员状态监测功能,智能视频监控主机(含4G视频终端和驾驶员状态监测DSM一体机)、前端摄像机的功能、性能、安装。 6、车载终端须具备公交调度功能。 7、应配套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8、终端设备功能基本要求。支持本地及网络实时视频监控、历史回放、数据备份等功能。 9、设备内置至少报站存储介质,用于报站文件及语音存储。 10、****运输部符合性审查的具备北斗定位功能的终端设备。 11、车载终端和企业监控平台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2、通过设置时间段及内容由系统自动发送至车载设备终端进行语音播报。 13、车载终端设备必须支持公交调度报站业务。 14、支持不少于1块2.5寸硬盘及1张SD卡可用于视频存储。 15、支持不少于1个RS232。 16、支持不少于1个RS485。 17、支持8路I/O输入,2路I/O输出。 18、支持脉冲速度采集。19、支持CAN总线接入。 20、支持两路功放对接车辆喇叭,进行司机车内外喊话及公交报站业务。 | 台 | 97 |
2 | 车载调度显示屏 | 1、尺寸:不小于7英寸触摸屏 ; 2、分辨率≥ 800*480 ; 3、内置语音喇叭,用于报读系统下发短信和一些提示语音 ; 4、具有公交专用按键,按键数量不能少于12个物理按键,方便驾驶员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信息播报、参数调整的需要。支持刷卡。 5、外接喊话器,结合车载主机,可以实现车内车外喊话,和后台进行语音通话功能; 6、具有内置刷卡模块,可实现司机刷卡签到功能。 | 台 | 97 |
3 | 喊话器 | 支持音频输入,作为VOIP或打电话的MIC使用,带物理按键支持挂断VOIP通话。 | 个 | 97 |
4 | 驾驶员行为分析摄像机 | 1、支持DSM图像分析; 2、DSM摄像机支持1280*720分辨率及以上。 3、DSM视频可接入监控调度主机。 4、DSM支持闭眼疲劳检测、打电话识别、抽烟识别、分心驾驶识别、打哈欠识别、遮挡识别等。 5. 视频输出接口应采用航空接口。 | 台 | 97 |
5 | 安全驾驶辅助摄像机 | 1、用于前方碰撞预警、车道偏离预警、车距过近预警等功能的图像采集。 | 根 | 97 |
6 | 车载监控摄像机 | 图像分辨率至少为1280*720(720P)。 车内摄像机具备内置拾音功能。 外壳规格:车内为海螺型摄像机,车外为方形防水摄像机 车外摄像机外壳材料应采用防水密封型金属外壳,防砸、防摔、防火、防破坏,不能轻易打开 视频信号输出、电源数据接口:航空头最低照度:0lux(红外开) | 台 | 291 |
7 | 倒车摄像头 | 1、 镜头2.8MM 2、 红外距离:5-10m 3、 防水IP66 | 个 | 97 |
8 | 存储介质 | 容量至少1TB 硬盘 | 块 | 97 |
9 | 报警按钮 | 支持一键报警功能 | 个 | 97 |
10 | 中门常态视频监控系统 | 车辆中门需配备一路摄像机及一块显示器;实现中门视频实时常态监控。 | 套 | 97 |
11 | 音视频**线 | 配套 | 套 | 97 |
12 | 流量卡 | 6G流量/月 | 张 | 97 |
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服务标准: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设备所有功能的密钥和软件数据等,移交采购人。
5、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6、成交供应商须将车辆现有的旧监控设备进行拆除,并按不低于市场价进行回购。
7、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油补平台等的对接和上传相关数据。
8、质保期内,采购人如进行车辆报废更新,成交供应商须将设备移装到采购人指定的车辆上,不另外增加费用。
9、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原有车载终端设备(品牌:点创、海康威视、悦明)所有功能(主要实现实时监控、调度功能能够集中在一个平台上操作)进行对接。
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一年,终端设备质保两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在质保期内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供应商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
(2)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按生产厂家或国家有关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和说明的保质、保修条件进行保修。
七、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货到并安装完成,经调试可正常使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对接完采购人原有终端设备(点创、海康威视、悦明)所有功能(主要是实现实时监控、调度功能能够集中在一个平台上操作)和油补平台且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终端设备质保期满(自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检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