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社区棚户区改造第二安置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小区红线外)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办事处****社区棚户区改造第二安置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小区红线外)
二、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6月16日
三、项目编号:****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网上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信息进行缴纳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说明: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提交订单后该项目所生成的子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该子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交易中心新系统中信息完全一致;未按照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以保函(保单)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②****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下选择电子保函业务;
③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可自由选择方式转入;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应按照以上要求在保函平台中申请并生成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网上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信息进行缴纳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说明: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提交订单后该项目所生成的子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该子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交易中心新系统中信息完全一致;未按照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以保函(保单)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②****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下选择电子保函业务;
③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可自由选择方式转入;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应按照以上要求在保函平台中申请并生成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AAA企业佐证材料。2021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自2022年5月5日到2023年5月4日止。”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随本公告一同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二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7-****588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文化路与滨河路交叉口263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5668
3、监督部门:****建设局
社会统一代码:114********03261XQ
联系电话:0377-****0232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