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飞霞路(梅河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县飞霞路(梅河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飞霞路(梅河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高新区天波路1号三四两层 潘工:151****6517 | |||||
项目控制价 | 捌佰肆拾贰万贰仟叁佰叁拾玖元捌角玖分 ¥****339.89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区间综合评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27日 | 工期 | 10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 | |||
第一中标候 选人 | 名 称 | **** (联合体成员方:**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总承包二级) | |||||
地 址 | **省**市**县高峰乡****酒店(联合体成员方:****开发区312国道与东三路交汇处) | |||||
投标价(元) | ¥****488.07元 | |||||
节约率(%) | 10.14% | |||||
质量标准 | 合格.同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过程质量验收规程》,以及《舒****管理局道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相关规定。 |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徐海燕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二级 | |||
皖234****0075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永娇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第二中标候 选人 | 名称 | ******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 | |||||
地 址 | **省**市**县高峰乡陶湾村年湾组05号商铺(联合体成员方:**省**市**区****工业园区) | |||||
投标价(元) | ¥****210.34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同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过程质量验收规程》,以及《舒****管理局道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相关规定。 |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克琴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二级 | |||
皖234****4816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加香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第三中标候 选人 | 名 称 | ******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总承包二级(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 | |||||
地 址 | **省**市**县春秋乡柏岗(联合体成员方:**省**市****办事处高塘村庄台组) | |||||
投标价(元) | ¥****783.03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同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过程质量验收规程》,以及《舒****管理局道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相关规定。 |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朱恒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一级 | |||
134********2010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伟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3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64-****623。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异议受理人:**** 联系电话:0564-****007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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