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金湖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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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2.项目规模: ****中心基础设施及相关功能建设,研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民俗文化村基础设施建设,景观交通桥及婚庆配套设施建设,景区道路拓展建设及修缮,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休闲广场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001
标段(包)名称: ****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范围: **3公里道路,宽5米,沥青路面;4个景观台、8个过水圆管涵并配套交通工程;景区现状道路破损路面修补。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及相关前期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一年(指2020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公司不做要求)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关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云(http//jsy.****.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 mohurd. gov. 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 gov. cn/index. 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9、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到 2022年07月21日
2.获取方式:在**地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36.****.22/TPBidder网上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10:30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至**地区公共**交易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地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地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8-****010;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县 | 地 址:****县团结东路18#综合楼二楼204室 |
联 系 人:李晓燕 | 联 系 人:谷超超 |
电 话:151****6330 | 电 话:152****1261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
2022年06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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