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紫境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紫境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2022〕1号、辉发改审批〔2022〕42号、辉发改审批〔2022〕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紫境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
2.2建设规模:**回**置小区总用地面积17214.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36708.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058.05m2、地下建筑面积650m2。**4栋高层住宅、1座换热站和1座门卫。回迁住宅建筑面积33216.42m2、公建建筑面积3491.63m2,**小区内绿化面积6091.52 m2,道路硬化面积7692.66 m2,车位数共计179个(其中车**位数81个,地上地面车位98个),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容纳352户居民,容纳1127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钢管厂以东、立交桥以西、**大街以北、规划**大街以南;
2.5设计周期、施工工期(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甲方最终方案确认并完整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后20天;
计划施工工期:2022年8月10日计划开工,2023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2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6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中心网站http://thsggzyjy.****.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交易中心****中心);投标保****银行**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040********00615-****2939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地****交易中心**路113****广场步行街)多功能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次开标会议将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QQ”App应用程序及网上开标专用QQ号,并提前加入本项目QQ工作群组(群号为****24220)。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信息网、****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辉****镇爱国街三委**路8号(住建局一楼)
联系人:魏强
电话:136****99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路****广场C座**2002室
联系人:付曼婷、王婷婷
联系电话:0431-****6280
****管理部门:辉****管理站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068 0435-****897
邮箱:****@qq.com
地址:**市辉****镇站****管理中心
邮编:1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