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社区****中心工程****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C1001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08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工程土建、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081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081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8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泉建筑【2022】21号文******建设局关于明确泉复工复产城建(2022)1号有关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意见的通知规定本招标项目采取简易招标法,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市的企业。
(2)根据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及《****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 质,有效期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 要求执行,其中:
①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②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5)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30日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05日17时0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2年7月17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照《******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泉建筑【2019】54 号文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建设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6.4****银行账号:帐号一:帐户名称:****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帐号: 135********066660 帐号二:帐户名称:****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号:350********709667788 帐号三:帐户名称:****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号:140********22078718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编号:**** ****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7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139****7002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政府门口商业大厦4楼
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181****9111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刘玉华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4054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