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21〕1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生物池、矩形二沉池及污泥泵房、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设备更换和扩容)、加氯加药间(设备扩容)、污泥脱水车间(设备更换和扩容),厂区场平及厂内管线、电气自控仪表等工程;出水执行国家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本项目最大管径为DN10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3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环境绿化工程、管网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艺设备安装等。
其中安装范围包括厂区所有管道、管件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包含所有工艺、低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电气范围从变压器出线端开始的电缆电线、桥架线管、照明、防雷接地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72小时联动试车。
本次招标不含设备采购(设备是指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安装工****工艺部分、自控、仪表均为交钥匙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气中的高压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工期要求:390日历天(发出开工令后7个月内构筑物主体完工,发出开工令后11个月内具备全厂72小时联动试车条件),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污水处理厂土建或总承包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提标改造)。
工程规模:1.5万立方米/****处理厂土建或****处理厂****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规模不计入工程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2007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曾女士 | 联系人: | 霍先生 文先生 李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2183 | 联系电话: | 023-****6832 ****0657 ****6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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