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县淮土(**山)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建设项目概念性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1、****银行回执凭证;2、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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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99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2.1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的大势进行解读,明确本项目建设意义;2.2对项目区域内主要特色**进行调查研究,包括长征历史文化**、民俗特色**、自然**等,并进行评价;2.3明确本项目的总体定位;2.4对规划区域进行总体规划,对重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布局;2.5对重要的历史遗址建筑提出改造利用建议;2.6整体考虑规划区域内基础服务设施,对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提出指导性建议;2.7编制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县淮土(**山)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建设项目概念性总体规划》送审稿上报相关部门评审,并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成评审稿。 | 合同签订后30日 | 2.8规划成果以说明书和图纸汇编本形式呈现,成果深度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2.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依照相关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提交设计成果,成果内容含以下基础性资料不可缺:2.9.1说明书和图纸汇编本。2.9.2相关图纸:●项目概念性规划总平面图(1)区位分析图(2)规划总平面图(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4)规划概念分析图(5)空间结构形态分析图(6)交通道路系统分析图(7)绿化系统分析图(8)分期建设动态分析图(9)主要节点设计意向图(10)部分建筑单体设计意向图(11)总体设计意向图(能表达整体空间及景观设计意图的图纸)(12)坡度利用分析图2.9.3电子文件:●规划成果电子文件:说明书和图纸汇编本电子文件及相关图纸(dwg或jpg">下载 | 8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捌万元整元(¥88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4.2交付地点:按合同约定地点交付;
4.3交付条件:中标方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说明书和图纸汇编本纸质成果6套,电子成果1套(内附说明书和图纸汇编本及相关图纸(dwg或jpg">下载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合同有关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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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0 | 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开具等额发票) | |
2 | 50 | 提交初步成果(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周提交)并经采购单位初步验审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中标人开具等额发票) | |
3 | 15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县淮土(**山)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建设项目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经专家组或相关会议评审通过后,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中标人开具等额发票) | |
4 | 15 | 提交最终成果后5日内,付清剩余的15%(中标人开具等额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合同金额的1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即人民币捌万捌仟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14天内提交初步成果,23天内提交评审稿成果,3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因委托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可相应顺延)。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若甲方未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计算违约金。超过付款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并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10.1.2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应阶段成果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若甲方未及时提供修改意见,乙方提交下一阶段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甲方提交修改意见时间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并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中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首期设计费。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10.1.4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支付费用。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应阶段成果,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计算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能提交成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10.2.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返工周期为五天,并向招标人提供合格成果。如乙方未按验收要求提供合格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2.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价款的20%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 14.1.1协助乙方收集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内容 1 规划区范围红线及测绘地形图电子文件 2 项目地长征历史、红色文化相关资料 3 项目地革命旧址建筑群保护利用规划相关资料 4 **县淮土镇乡村**规划相关资料 5 **县**村红色遗产规划相关资料 6 ****政府会议纪要及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 注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 ,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及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若逾期提交上述材料,则工期相应顺延。 注2:文件、资料及电子文件提供份数可为1份。 14.1.2对乙方的现场调查、资料搜集及设计回访工作给予配合。 14.1.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14.1.4若甲方需要提前完成规划设计工作,甲方需另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 14.1.5 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图纸和文件份数,或需增加新规划设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的费用,具体数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 14.1.6因甲方责任造成规划设计工作的调整、修改、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支付增加部分设计费用,具体费用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14.2 乙方 1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规划设计要求,按拟定的工期进度及规划成果表,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规划设计成果。 14.2.2 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经甲方报相关部门批复审查后,若需要调整相关内容,乙方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14.2.3 乙方对规划设计图纸资料及文件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4.2.4 负责向甲方对本规划设计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技术交底。 14.2.5提交经批复的正式成果6份,过程性资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若甲方需要提前完成规划设计工作,甲方需另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 15.5.2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图纸和文件份数,或需增加新规划设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的费用,具体数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 15.5.3因甲方责任造成规划设计工作的调整、修改、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支付增加部分设计费用,具体费用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15.5.4任何一方若需对本合同另作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县翠江镇**路1****政府大院内) | 住所: | **市**区八里庄东里1号院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F13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贺静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5****2503 | 联系方法: | 133****2994 |
开户银行: | ****银行**支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清华园支行 |
账号: | 1404 0250 0910 0032 682 | 账号: | 0109 0334 6001 2010 5393 611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