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前路、上元街、马桥路、北小街等11处公有房屋经营使用权招租公告
兴招采(资)****045号
本中心受****、**市**国有****公司、**市****公司和**市****公司的委托,对其持有的公有房屋的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标的 | 出租公房基本情况 | 年租金参考数 (万元) | 水电押金(万元) | 租期 | 备注 | |
房屋座落地址及门牌号 | 建筑面积 (m2) | |||||
1 | 府前路1幢 (由东向西第3间) | 51.49 | 4 | 0.5 | 5年 | 市发改委 |
2 | 上元街5幢8、10、12、16、18、20、22号, 上元街6幢30号 | 672.97 | 9.53 | 2 | 5年 | 国投公司 |
3 | 马桥路76号 | 49.38 | 6.8 | 0.5 | 3年 | 城投公司 |
4 | **门渔市口25号 | 38.2 | 1.25 | 0.3 | 3年 | 文旅公司 |
5 | **门渔市口4-1号 | 120.64 | 1.21 | 0.3 | 3年 | |
6 | 府前路27号 (现县府前街35号) | 40.45 | 3.24 | 0.8 | 3年 | |
7 | **中路150号 | 57.5 | 1.494 | 0.4 | 3年 | |
8 | **中路208号 | 72.47 | 1.883 | 0.5 | 3年 | |
9 | **中路212号 | 80.28 | 2.0859 | 0.5 | 3年 | |
10 | 北小街10号 ****公司办公楼) | 439.98 | 20.73 | 4 | 5年 | |
11 | 水上森林18间商铺 | 337.79 | 10.4822 | 2.5 | 3年 | |
★注:1.标的1的店内冷库由成交方与原承租人协商; 2.标的2于2022年8月29日原租赁合同到期,原租赁合同结束后交房; 3.标的7、标的8、标的9须经营农产品展销店、文创产品、**大闸蟹特色餐饮门店; 4.标的11水上森林18间商铺为整体出租,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 |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联系出租方,查看出租标的现状,自行判定标的房屋实际状况。竞租活动开始前,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各个标的要求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
2.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3.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4.项目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二、特别说明
1.各标的出租方对公告内标的房屋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意向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纠纷)担保责任。
3.意向竞租人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纠纷)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纠纷)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4.意向竞租人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招租事宜
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原承租户的腾空让房矛盾由出租方负责。
3.房屋租赁用途:标的7、标的8、标的9位于“银北门品蟹一条街”,须经营农产品展销、文创产品或**大闸蟹特色餐饮;所有标的房屋禁止经营影响环境或其他有污染或噪音的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经营使用权。
4.租金的上缴方法:标的1至标的10,均按年度缴纳租金。标的11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
5.交易服务费标准:竞租一经中标成交,承租方须在成交后当日按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费标准付清交易服务费。
6.物业、水电等各项费用自理。
7.其它事项见合同要求或双方另行议定。
四、竞租人资格
(一)竞租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竞租: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相应承租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竞租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竞租受让申请书;
3.****开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
(三)竞租保证金交纳须知:
报名竞租人须在报名期间内向****汇入相应标的竞租保证金:
标的1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整(¥:40000.00元)
标的2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元)
标的3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元)
标的4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肆仟元整(¥:4000.00元)
标的5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肆仟元整(¥:4000.00元)
标的6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00元)
标的7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00元)
标的8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00元)
标的9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00元)
标的10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陆万元整(¥:60000.00元)
标的11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元)
同时须在报名期间内到账后并取得****开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方才具有报名资格。(自然人、单位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通****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特别提示:若确认参加本项目报名,请尽快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免因竞租保证金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而影响参加报名资格审查。
五、竞租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心交易受理科
六、接待看样时间、联系方式
时 间:2022年7月1日起预约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1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8****4428
标的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6
标的3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8****8852
标的4-标的11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6****3187
七、签到和竞租时间和地点
签到时间:2022年7月8日上午9:30-10:00(**时间)
签到地点:****二楼吧台处
竞租时间:2022年7月8日上午10:00(**时间)
竞租地点:********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竞租人参加项目报名、竞租 活动须身体健康,持行程码或苏康码绿码、随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九、本公告由****负责解释(详细情况以《竞租须知》为准)
联系地址:****(**市**中路13-1号﹤**交通大楼后侧﹥)
联 系 人:刘先生 咨询电话:0523-****8218
****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