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卫生院****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已****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2〕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改造总面积651.6㎡,主要对原营业房进行装修改造。
2.2建设地点:闽宁镇110国道西侧,****幼儿园东大门对面特色街区4-8-3-7号营业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17时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查询记录等材料加盖公章至****(**市**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6楼)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14时30分(根据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规定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地点:****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永**杨和大街
联系人:王树庭
联系电话:0951-****4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6楼
联系人:张羿
联系电话:173****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