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金碧镇胡屯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01
****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位于**县金碧镇胡屯,总投资1000万元。1.建设200亩10m单体棚; 2.建设首部机房1座,****泵站2座,开挖排洪沟684m;3.**机耕路3条,总长度1175m。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7-01 17:2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业农村局 |
备注: |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张彬 |
办公电话: | 159****01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向赋祥 |
办公电话: | 158****4042 | 移动电话: | 158****4042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6-27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7-18 09:00 |
开标地点: | **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该项目位于**县金碧镇胡屯,总投资1000万元:(1)建设200亩10m单体棚;(2)建设首部机房1座,****泵站2座,开挖排洪沟684m;(3)**机耕路3条,总长度1175m。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申请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最多只接受两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 ⑥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具备上述(1)和(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自行投标,未同时满足上述(1)和(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可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或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等任意类型的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或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等任意类型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证明材料或业主(合法的第三方)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上岗证或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附相关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2)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进行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方可更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类似项目中有不良行为或被州市、县住建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的施工企业不得对本项目投标。 (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应如实说明近三年(2019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7)承诺所提交的类似项目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扫描件、截图、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7-18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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