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芗江物业电梯定点维护保养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本次比选用于确定芗江物业所管辖小区电梯定点维保服务,并负责取得福****研究院电梯的使用证明、安全证明。
三、时限要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签订后,根据中选人提供的维保方案与维保小区签订维保工作内容协议后,于协议约定维保期限起始之日起接手电梯维保(部分小区仍处于维保期,待维保到期后,经比选人及中选人确认后,方可接手维保)。
四、**期限、承包方式:
负责芗江物业所管辖的小区电梯2年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为单价包干,承包方式为清包,中选方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100元以下(含本数,但不包含灯管,导轨油等电梯易损耗配件)电梯零部件,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部件,以提交书面报告形式告知比选人,由比选人自行采购或委托中选方购买,中选方免费负责更换。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3****监局颁发的电梯维保许可证且客梯安装、修理A级资质;
(4)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企业信誉承诺》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再邀请该比选申请人参加****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6)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报价承诺函》,其承诺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7)提供近一年(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业绩证明至少一个。(提供承接项目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提供专业技术人员5名及以上名单(需提供人员名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证明,详见比选申请书要求)。
(9)提供24小时驻场人员2人及以上名单(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六、最高控制价:
本次电梯定点维护保养比选设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佰叁拾元/部/月(¥330元/部/月)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应不超过最高控制价,为了防止恶性竞争,比选申请人的承诺总报价不得低于最高控制价的80%,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七、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4****事业部。
2、领取时间:**时间2022年 7 月 5 日09 :00 至2022 年 7月 7 日 17 :00 。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22 年7 月 8日 09:00
2、比选时间:**时间2022 年7 月 8日09 :00 。
,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3、比选地点:****2楼。
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九、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于2022年 7月7 日**时间 17 :30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即¥:10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为“芗江物业电梯定点维护保养服务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取消比选资格。
2、****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 ****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银行**市**支行 | 140********00211425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个体经营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无息退还给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
(1)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协议到期,中选人持履约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
(2)履约担保形式:从比选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
(3)缴纳时间: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合同签署前缴交。
十二、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割经营;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转让;消防报审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比选人要求任何补偿。其他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十三、公示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人民政府网 (http://www.****.cn/)予以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游女士
电 话:0596-****777
比选人:****
日期:2022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