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勘察设计一标段 (FJSJ-1) | ****服务区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景观绿化、场区道路、停车场、加油站、充电桩、污水处理等除场区土方以外所有房屋建筑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按招标人招标规划中的招标子项目划分分拆概算、施工配合、后续服务以及房建工程勘察设计与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衔接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的房建工程设计业绩及1个5000****广场或绿化设计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29-2021年度)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存在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全或质量事故;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 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8.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8年以上房建工程设计经历,担任过1个以上(含1个)房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8年以上房建工程勘察经历,担任过1个以上(含1个)房建工程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代表(1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设计经历。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代表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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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成员方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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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运输部、****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