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生态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村**生态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改革局以**发改投资【202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包括杨村镇、高里镇、固城镇、柳卓乡、姚村乡5个乡镇。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划面积40247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生产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智能化灌溉系统、田间基****农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4 项工程。2.1.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提交全部成果文件。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5 09:00至2022-07-11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www.****.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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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生态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7月4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7月5日 2、原公告内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种植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更正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种植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盖章)
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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