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县级猪肉储备,保障猪肉市场平稳运行,根据《**县县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2022年度**县县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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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储事项
(一)储备品种:生猪活体、冻猪肉产品。
(二)储备数量。2022年度县级猪肉储备量32.4吨。其中:生猪活体储备量为16.2吨;冻猪肉储备量为16.2吨。
(三)储备期:常年储备,在库(栏)猪肉储备实行轮换制度,每年轮换3次,每轮储存期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储备补贴:
1.生猪活体储备补贴资金标准:储备活体生猪按40元/头/轮补贴,合计(或不超过)800元/吨/轮。
2.冻猪肉补贴资金标准:冷藏费、运杂、损耗及管理费用,合计(或不超过)1200元/吨/轮。
三、资质条件
(一)承储单位包括生猪活体储备企业和冻猪肉储备企业,应具备下列共同资质条件:
1.承储企业应为在**省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猪养殖企业,相关设施必须达到承储单位应具备的标准。
2.自愿并能够承担县级猪肉储备任务和安全责任,具有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资质的证明文件;承储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各项检测和环境消杀,确保储备商品质量安全。
3.库区布局合理,环境卫生整洁、达标,周边无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源。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经营管理规范,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猪肉消化能力;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县级猪肉储备要实行专(栏)垛储存、专人管理、单独建立账目;要有详细的入出库记录,做到帐物相符;代储企业根据入库数量和时间,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在保持储备数量和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更新库存。
(二)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常年存栏应在1000头以上,其中:适合繁殖母猪100头以上,后备母猪30头以上,6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500头以上,且自繁自育。企业在选址、布局、设施、防疫、饲料、饮水等方****基地场资质条件相关规定。
(三)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应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资格。具备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条件,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分割鲜、冻猪肉质量要求。其储备冷库应符合冻肉储存冷库有关规定,其配套的制冷设施完善,库温恒定,且保持在-18℃以下;冷库存储能力应在50吨以上,具有自我更新的能力,且其常年商业周转库存不低于50吨。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和冻肉储存冷库的基本情况介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税务、银行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管理制度、信用情况、认证情况、财务状况、项目经验、获**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2022年度**县猪肉储备承储企业资质申报表。
3.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且企业具备承储能力的承诺书。
五、遴选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承担县级猪肉储备的企业,可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提出承储申请后,由县发改局**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管理部门按照布局合理、调度灵活、管理科学、节约成本、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对提出的承储单位,进行实地审核,择优确定承储单位,并与承储单位签订承储合同。
联系电话:0439-****7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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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