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二校区生活配套设施BOT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智路10****科技园3号楼501
成交收费标准:(1)洗浴热水:0.05元/L;(2)洗衣机:①单脱水1.00元/次、②快速洗2.00元/次、③标准洗3.00元/次、④大件洗4.00元/次;(3)吹风机:0.15元/分钟;(4)饮用热水:0.10元/L。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第二校区生活配套设施BOT项目 服务范围:自行投入生活开水供应设备设施、自助洗衣机、吹风机、洗浴设施设备等,成交供应商投资改造完成后取得本项目的经营权并依照成交价格收费。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服务时间:5+2+1年,第一个合同期满(服务期5年)前,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服务期2年),第二个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续签最后一个服务期合同(服务期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发包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纯寿、常明、惠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文汇大厦1225室,联系电话:0564-****38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佛子**路
联系方式:0564-****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文汇大厦1225室
联系方式:0564-****3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