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建设工程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金禾﹒**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及答疑回复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20、到场递交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人员应符合**县的防疫要求,****中心时需主动配合核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不高于37.3℃),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一米线”规则。若健康码、行程卡出现异常的或14天内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及重点关注地区入(返)**县的人员,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根据《****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2022〕8号)文件有关精神要求,优化工程领域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的工程交易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全面使用投标电子保函,取消纸质保函,同时不再实行年度保证金制度,已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将一次性退还投标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原招标文件:
1. | 18.1/18.2.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⑥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联社****公司 帐户名称:****交易中心 帐 号:906********100********00000055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文要求出具。(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不适用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电子平台上传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宁公共**[2021]2号文件规定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应由****交易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银行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交易中心对电子保函进行在线验证,电子保函****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③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应符合《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要求,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应符合《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要求,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修改为:
2. | 18.1/18.2.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联社****公司 帐户名称:****交易中心 帐 号:906********100********00000055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及《****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2021]2 号)规定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取消使用纸质保函。电子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第②点要求。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及《****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2021]2 号)规定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电子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第②点要求。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不适用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银行转账单、电子保函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应由****交易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银行****公司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交易中心对电子保函进行在线验证,电子保函****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开具的保函应当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文件规定要求。 ③根据闽建筑〔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3、问:本项目《预算文件》文件夹中提供了2套计价文件,请问以哪一套为准
答:以本答疑纪要随同上传的附件为准。
4、问:****银行保函以外的保证金提交方式,如电子保证保险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2点。
5、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都无法出具电子保函,只有纸质保函,保函****银行出局的纸质保函,****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2点。
6、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函保函,可否是由****交易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银行【****银行】开具
答:可以,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第2点。
7、问:请问技术负责人职称:“建筑施工”符合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备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要求吗
答:符合。
8、问:投标文件格式中包含“五、拟分包单位情况表”,请问: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需要填写此表并提供分包单位材料相应材料
答:需要。
9、问:专用条款11.1中“5)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9%,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本项目不含税价款不变,合同总金额予以相应调整。”表明该项内容出现变更时可以调整,但专用条款12.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包括下列事项: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②不可抗力;③主要建材和设备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超过约定幅度;④政策性人工费调整。”内容中未包含税率调整内容。请问:在税率出现变更时能否进行相应调整
答:本项目签约合同价已含9%的税率,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应根据最新的税率对未支付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最终适用税率以国家政策公布的适用税率为准,调整后含税价格=原合同含税价格/(1+原合同增值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率)。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2022 年 07月 07日
附件:
[****001]金禾**建设工程项目.NDCF金禾**预算文件.zip补充通知(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