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公务用车公开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 | ||||||||||||||
转让项目名称 | ****1台公务用车公开转让项目 | ||||||||||||||
转让标的名称 | 尼桑牌ZN1033U2G4轻型普通货车(粤HFE208) | ||||||||||||||
挂牌价(元) | 21400元 |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元 | ||||||||||||||
加价幅度(元) | 1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2022年7月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2年7月22日下午3点30分止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2年7月22日下午3点30分止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7月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2年7月22日下午3点30分止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22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http://www.****.com | ||||||||||||||
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人 | 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3日,联系人:麦女士 138****0028,0758-****079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一、转让标的为尼桑牌轻型普通货车(本次转让不含车牌),车牌号“粤HFE208”,发动机号:876415Z,车架号:LJNTGU2G1BN023295,灰色,排量2.4升。登记日期:2011年5月6日,车检有效期至2022年11月,强险有效期至2023年6月20日,目前已行驶6.5万公里。 二、转让方不负责办理过户及费用。 三、上述标的的转让不含车牌。 四、交付形式:竞得人在******管理部(**县和富家园1栋8号商铺)接收转让方标的物。交付期限为转让方确认收到竞得人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 五、其他详见《车辆转让交易合同》(范本)要求。 六、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其瑕疵,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 1、 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 ||||||||||||||
签订相应的合同 | ****交易中心****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签订《车辆转让交易合同》 | ||||||||||||||
项目分类 | 实物资产 | ||||||||||||||
转让形式 | 资产转让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资产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转让权属比例% | |||||||||
**** | **市明珠路七号 | 53 | 曾铮 | ****政府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关于处置公务用车的请示》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政府 | |||||||||||||
批准文件 | 《关于对〈****中心关于处置公务用车请示〉的复函》、《市政府秘书长工作会议纪要》〔2022〕3号、《****机关党组会议纪要》〔2022〕14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 **永辉资产评估与土****公司《价格评估报告书》(广永价评字第J****0603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10日(评估报告估价结论有效期**至2022年9月29日) | ||||||||||||||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续存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应履行的义务 | 一、电子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应在五日内接收及搬清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本次标的车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档案、技术资料较齐全,其组成的零件、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机器品质、用途等方面的责任,其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标的物现状竞价。意向竞买人于交易前应对标的物及其资料作认真详细的了解,清楚转让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是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竞得人须自签订《车辆转让交易合同》之日起30日内自行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四、转让方协助竞得人办理过户手续,但不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任何费用;竞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承担并解决过户手续办理过程所有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纠纷,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买卖双方需承担的所有税费及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五、自转让方和竞得人双方完成车辆交付之时起,车辆如出现损坏、丢失、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意外等,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其他详见《车辆转让交易合同》(范本)( 注:《车辆转让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一、竞得人在标的物销售、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第三方权益受损等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概由竞得人负责。 二、其他详见《车辆转让交易合同》(范本)( 注:《车辆转让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温馨提示 |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7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协议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转让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转让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转让方处理,敬请竞买人注意相关风险。 | ||||||||||||||
风险提示(二) | 1、竞买人登****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4、因供电、网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5、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买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买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 ||||||||||||||
转让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市电子商务****公司**办理点(地址:**市**三路24****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913)申请办理。****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如需委托);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上的《****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竞买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竞买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竞买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交易中心****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自签订《车辆转让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交易中心****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交易中心****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交易中心****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成为合格竞得人或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中心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车辆转让交易合同》。( 注:《车辆转让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交易中心****中心发出《缴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银行账户转账****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十一、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交易中心****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验原件)须签名、写日期,按右手食指指模,****中心审核。 十二、本项目的竞得人在****交易中心****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交易中心****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得人是指****交易中心****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得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中心****中心 | 联系人 | 张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206 | ||||||||||||||
地址 | **市****中心广场西侧 | ||||||||||||||
**** | 联系人 | 麦女士 | |||||||||||||
联系电话 | 138****0028,0758-****079 | ||||||||||||||
地址 | **市明珠路七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