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部智慧校园建设(一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初中部智慧校园建设(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针对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答复如下(质疑问题重复较多,相同问题仅挑选一个进行答复):
质疑问题1:吸顶AP4.内置蓝牙5.0,可用于蓝牙定位,支持蓝牙串口运维管理;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
5.支持USB接口,可扩展物联网模块,实现Zigbee、RFID等物联网应用功能灵活扩展;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经过多方确认,为华为无线AP AirEngine 5761-12独有参数,只有华为一家厂商满足以上参数,该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
官网链接: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campus-network/wlan/b735bb0ab3a547ff8c67c7808f9d4be7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
修改建议:删除。
答复:此参数为无线AP基本参数,不是唯一参数,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华为、华三、锐捷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2:**AP3.内置蓝牙5.0,可用于蓝牙定位,支持蓝牙串口远距无线运维;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
4.支持USB接口,可扩展物联网模块,实现Zigbee、RFID等物联网应用功能灵活扩展;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经过多方确认,为华为无线AP AirEngine 6761-21T独有参数,只有华为一家厂商满足以上参数,该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
官网链接: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campus-network/wlan/9f5fc389f3b54179b5a0c12cea47e54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
修改建议:删除。
答复:同质疑问题1答复。
质疑问题3:2、LED教室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灯具整体(含驱动电源盒)尺寸:长度1230±5mm;宽度310±5mm;厚度110±5mm。边框材料应采用银色铝型材;LED教室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x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膜);LED教室灯应实现背部透光,提高教室照明舒适度;LED教室灯采用吊杆式安装时,吊杆应采用铝型材质管。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
2、LED黑板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LED黑板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x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膜)。灯体背部为铝合金材质,灯体两端要求用塑料件完全包住,不允许有不被塑件保护的金属突出物。LED黑板灯灯体背部须有一体成型导槽,用于吊装安装,导槽宽度限于24~29mm,且不允许有缺口;灯体与吊杆链接部件通过底部两个固定勾脚与灯体导槽配合。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
事实依据: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的采购诉求应集中于保护学生视力,满足并优于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只要满足并优于《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就是合格以及优秀的产品。对于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
经前期市场调研考察了解,市场上当前的主流防眩光的智慧照明有微晶灯和格栅灯,只是防眩光采用的方式不同,都能满足眩光值的标准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黑板灯采用格栅防眩,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LED黑板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LED黑板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x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膜)。”与上述指标并无关联,且不同厂家的产品设计不一样,只要能够满足用户需求,都是合格的产品。且没有任何标准要求以上材质与尺寸要求,以上参数的设计,经市场调查仅**捷****公司产品可以满足,违法违规,且以上技术参数的设置与近视防控无关,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修改建议:删除以上产品尺寸条款要求。
答复:产品款式规格大小不存在限制,制造商应具有生产不同规格灯具的能力,本次采购项目是精密的电子产品,其产品的尺寸规格是依据客观实际的空间环境,如没有尺寸就无法对产品规格进行准确的描述,投标人也无法提供采购人需求的产品。“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膜)”、“背部透光”等设定,均是为产品营造更好的光环境、达到更好的照明效果而考虑的。眩光控制对创造良好光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眩光是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视野内产生人眼无法适应之光亮感觉,可能引起厌恶、不舒服、丧失明视度、视觉疲劳、造成近视。因此,做好眩光控制非常重要。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是防眩光的最优方案,采用小格栅结合良好的光学结构设计能有效控制眩光水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捷能通、一日烛、日月谷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4:3、LED教室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LED教室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及实物照片复印件(照片必须清晰可见相关尺寸)。
LED黑板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LED黑板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及实物照片复印件(照片必须清晰可见相关尺寸)。事实依据:对驱动的结构、内盒外盒的尺寸及外置方案等进行严格限定,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驱动电源只需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可,而该条款却要求外置驱动电源,采用所谓内外盒弹出式设计,****专利局网站查询,此设计方式为“**捷****公司”独有专利(见附件1),以独家专利来设计参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应予取缔。以上技术参数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以专利实现其控标目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第23条采购非单一产品项目其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采购的单一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的。修改建议:删除以上条款要求。答复:LED照明产品由光源、驱动电源、结构件等基本部件组成。驱动电源的寿命远低于光源及结构件寿命,维修和更换的频率较高。要求LED电源盒分内外盒能实现LED电源的外置弹出式设计,也能实现采购方非专业工作人员免工具的维护,产品升级时(例如升级到具有智能控制功能时)不需要厂商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减少采购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凡有形的产品都有相应的尺寸规格,本次采购项目是精密的电子产品,其驱动安装方式、产品的尺寸规格是依据客观实际的空间环境,且产品尺寸并未设置固定值,而是一个区间值。对接触片的大小要求是考虑到具有更好的接触性能、避免过热降低驱动电源的性能和寿命。且电源弹出式设计有很多种方式实现,这只是其中一种,并不会限制其他厂家采用弹出式的设计。综上,该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捷能通、一日烛、日月谷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5:4、为使课桌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半峰边角(50%)在C0-180面满足70°±1°;在C90-270面满足68°±1°。4、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半峰边角(50%)在C0-180面限于58°±1°;在C90-270面限于107°±1°。事实依据:以上灯具光束角要求极为不合理,应予以取缔。****学校教室照明国家标准《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36876-2018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及《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内容,也只要求黑板灯配光光束角采用非对称设计,教室照明灯光光束角采用对称设计。此处篡改国家标准,以不合理的技术参数条款限制和打压其他潜在供应商,明显带有严重的倾向性。国家对于教室照明指标已有明确的参数要求,如照度、均匀度、眩光等,供应商只要提供产品能满足国标要求的照度、均匀度、眩光要求即可。不同的产品制造商在产品开发时,会综合灯具光通量、光束角、出光口面防眩结构、吊装高度、教室桌面及地面反射率等多方面因素。此处用特定的光束角,通过不同产品光束角指标要求叠加达到控标的目的,其本质就是为特定的产品制造商及供应商制的参数条款,此条款不合理不合法,性质恶劣,****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修改建议:删除以上条款要求。答复:教室场所具有自身的环境特点,国标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作了下限限定。从照明技术看,照度均匀度与眩光值存在相互制衡:要提高照度均匀度就要提高灯具光束角,而光束角过度提高则会导致眩光值增加;通过照明设计实践,灯具光束角控制在一合理区间值可有实现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最优组合。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采购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综上,该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捷能通、一日烛、日月谷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6:13、为了满足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LED教室灯必须可拓展套接式音箱扩声的功能。可拓展的教学音箱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教学音箱内置喇叭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事实依据:结构等进行严格限定,不允许采用其他合格的结构,是严重的限制性条款。LED教室灯必须可拓展套接式音箱扩声的功能,****公司查询相关公开资料,该规格只有“**捷****公司”能够满足(见附件2),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其控标目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第23条采购非单一产品项目其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采购的单一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的。质疑要求:删除或修改本条款要求。答复: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因现有教室音箱扩声设备仍能满足使用需求,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取消本项参数要求。
质疑问题7:5、LED黑板灯功率36±2W,功率因数≥0.98。事实依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中对功率因素的限值是≥0.7,T/JYBZ 005-2018 ****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对功率因素的限值是≥0.9。以上招标文件灯具效能要求与国家标准严重不符,指向特定的产品,排斥潜在的供应商。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同样是LED灯具,为何功率与功率因素的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明显是以定制化参数实现控标目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上技术要求与国家标准严重不符,指向特定的产品,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其控标目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第23条采购非单一产品项目其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采购的单一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的。修改建议:删除以上条款要求“LED黑板灯功率36±2W,功率因数≥0.98”答复:功率因素、功率、显色指数、特殊显指是照明产品光电性能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国标重点体现的指标。本项目教室照明采购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光环境、保护学生视力,为学生选购光电性能优异的产品。综上,该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捷能通、一日烛、日月谷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质疑问题8:LED黑板灯显色指数≥95,特殊显色指数R9≥70,R13≥95,R15≥95。事实依据:《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中规定Ra≥80,R9>0,并且没有规定R13及R15的要求。《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规定: 下载以上条款要求的显色指数参数严重高于国标要求的区间,且并没有R13及R15的相关要求,并且关于相同的参数指标教室灯和黑板灯的参数数值要求并不相同,涉嫌指向“**捷****公司”特定的产品,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其控标目的。 法律依据:《**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第23条采购非单一产品项目其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采购的单一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的。修改建议:删除或修改以上条款要求。答复:同质疑问题7答复。
质疑问题9:LED教室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9、LED黑板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且光输出波形频率≥4200Hz且波动深度≤0.5%。事实依据:根据标准《IEEE std 1789-2015》中的规定,只要检测数据在标准范围内即为无频闪危害,而该项要求光输出波形频率≥4200Hz且波动深度≤0.5%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涉嫌以特定产品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闪烁”项目检测结论有“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招标文件仅限定“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第23条采购非单一产品项目其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采购的单一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品牌不能达到3个以上的。修改建议:技术参数修改成“9、LED教室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答复:光频闪是光健康非常重要的指标。光频闪程度是由波动深度和光输出频率相互制约的。当波动深度越小,光输出频率越高,则光频闪的危害程度越低。黑板灯与黑板面的距离小于教室灯距离课桌面的距离,学生在上课时大多时间都是眼睛直接盯着黑板面,黑板照明的光频闪对学生视力影响更为突出;而且现在的黑板大都带有一体机等多媒体设备,黑板照明的光频闪对多媒体设备的显示会造成影响,因此黑板照明的光频闪问题尤为重要。在通用标准之上选择更低的波动深度及更高的光输出频率,可以更好的杜绝光频闪的问题。综上,该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捷能通、一日烛、日月谷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无显著影响和无危害只是表述不同,所表达的结论是类似的,相应报告均认可。
质疑问题10:针对班班通86寸一体机整机设计招标参数中:
(1)“5、内置非独立的高清摄像头,对角线视场角≥120度。支持远程巡课应用,摄像头运行时有指示灯提示。内置摄像头像素≥800万,PC通道下支持通过视频展台软件调用摄像头进行二维码扫码识别。6、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阵列麦克风。”
(2)“11、支持Windows系统进行20点或以上红外触控,支持红外笔书写。”
(3)“13、整机内置 2.1 声道扬声器,额定总功率不小于50W,前朝向 2*15W 中高音,背朝向 20W 低音。”
(4)“15、支持半屏模式,将Windows显示画面上半部分下拉到显示屏的下半部分显示,此时依然可以正常触控操作Windows系统;点击非Windows显示画面区域,即可退出该模式,无需其他设置。”
(5)“16、支持十指长按屏幕5秒和遥控器两种方式实现触摸锁定及解锁,触摸锁定时整机无法被触控操作。”
(6)“17、具备智能手势识别功能,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可识别五指上、下、左、右方向手势滑动并调用响应功能,支持将各手势滑动方向自定义设置为无操作、熄屏、批注、桌面、半屏模式。”
(7)“19、具有U盘保护功能。一体机上具有U盘挡板设施,采用转轴式翻转防撞挡板设计,防止因黑板推拉或其他误操作将U盘接口损坏或从一体机中碰出。”
通过对主流一体机厂商的调研询问查证,上述硬件功能的细节描述目前只有希沃独一家能满足,且上述对功能的实现过程的细节描述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做法。根据对现实教室环境的设置,120度以上视场角会使整个画面远处的清晰度大大折扣,不符合教室巡课的真实需求;要求Windows系统进行20点或以上红外触控是不符合师生的使用要求的,由于86寸一体机的尺寸限制无法做到20点或以上的书写或点触,反而由于触摸点数的增加会导致触摸准确度降低;一体机的扬声器功率各家的设置各不相同,通过市场调研目前市面上一体机的扬声器功率都在2*15W以上,而参数中对扬声器的细致描述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半屏模式的实现和退出各异,此参数中的要求对功能的退出是不合理的,易造成误操作;触摸锁定的实现方式在各个厂家也是各异的,参数要求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各一体机厂家智能手势识别设置各异,参数的详细描述带着指向性。经市场调研发现,上述参数描述是希沃品牌的产品功能描述(且检测报告与上述内容一致)。翻转档板虽然有一点U盘保护功能,****中学生的打闹及档板的U盘使用时翻转状态会给师生带**全隐患。
事实依据1:经市场调研目前“希沃”一体机的参数描述与上述参数只字不差,附相关链接及截图。
答复:(1)内置摄像头可以方便老师进行电子****学校管理员巡课使用,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内置麦克风可以方便拾取师生的声音,进行远程教研、音频互动,会议沟通,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海信、希沃等;(2)20点红外触控可以方便师生进行多人操作,互动答题,满足孩子的学习需求,增加课堂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锐达科技、海信等;(3)英语语言、声乐等学科以及智慧课堂、专递课堂互动教学应用中,运用高保真音视频进行同步教学的情景十分常见。教学设备的扬声效果是否优异,直接影响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听讲效果。内置高中低音全声道扬声器可增加声音的真实度与饱满度,方便教室中各个方位的学生能够听清,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联想、希沃等;(4)半屏模式可方便不同身高的老师进行课件操作讲解,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海信、创维等;(5)整机具备触摸锁定及解锁功能可保证整机使用安全,****学校对设备的使用,增加设备的管理方式,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海信、希沃等,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参数删除“5秒”要求;(6)为了让用户的操作更加便捷、高效,要求具备手势识别功能,教师可以根据个人习惯进行智能手势的设置,可以很快速的调用某个功能,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联想、海康威视等;(7)U盘挡板设计可保证U盘在课堂上的正常使用,防止老师在推拉黑板的时候误操作将U盘损坏,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海信、科大讯飞等。
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1:针对班班通86寸一体机 三、多媒体教学软件招标参数中:
(1)“2、微课功能内置于交互式课件工具中,支持快速录制胶囊式微课,微课可录制保存音频和课件的互动操作。”
(2)“4、无需借助专业图片处理软件,可在白板软件中对导入的图片进行快捷抠图(去背景),处理后的图片主体边缘没有明显毛边,可导出保存为png格式。”
(3)“5、支持用户在软件中打开pptx格式文件,且用户可在软件中自由编辑原文件中的图片、文字、表格等元素,并支持修改原文件中的动画。可在原有PPT基础上修改课件。”
(4)“9、微课视频:****小学、初中、高中超过2000个微课程视频,每个学段的微课视频内容应不少于三个主要学科。微课内容可在线点播,下载至课件播放。微课视频支持视频关键帧打点标记,播放过程中可一键跳转至标记位置,同时支持一键对视频内容进行截图插入课件。”
(5)四、移动教学软件招标参数中:“6、同步PPT演示:播放PPT时即可实现书写、擦除功能,支持将课件及板书内容直接生成二维码分享,提供PPT工具软件著作权证书,需与一体机为同一品牌厂家,保证软硬件兼容。可以进行当前PPT内容的同步显示,可快速定位并控制PC端智能平板播放PPT某一页,并实现远程批注。”
软件具体功能各个厂家均不相同,实现方式和**的数量也千差万别,对接PPT工具均能实现而方式各异,上述参数的描述具有唯一性,经各厂家反馈及市场调研上述软件描述为“希沃白板5、希沃课堂助手”等希沃产品的功能描述。
事实依据:参数修改案例:****教育局****小学班班通设备更新补充公告第1次链接
答复:(1)微课教学作为课堂教学中的重要教学手段,在各学校中广泛应用,保证课堂教学的丰富程度,同时视频**更容易被学生接收吸纳,属于日常教学必备**,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海信、鸿合、希沃等;(2)快捷抠图功能可方便老师进行图片的简单处理,提升授课效率,尤其是在美术课等课程中尤其适用,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长虹、希沃等;(3)为了保证老师正常授课,教学软件需要与作为老师日常教学的PPT课件无缝兼容,方便进行格式的转换,**的调用,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鑫城等;(4)微课视频作为课堂教学中的重要**,在各学校中广泛应用,保证课堂教学的丰富程度,同时视频**更容易被学生接收吸纳,属于日常教学必备**,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鑫城等;(5)PPT板书同步功能方便老师在授课时及时批注讲解,大大的提高了授课效率,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鑫城、视隆、希沃等。
软件部分是根据一线教师实际教学应用而设计的,并非限制性要求,并不具有任何屏蔽性和指向性。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或者优于参数的产品进行投标
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2:1、所投一体机设备制造商需为《多媒体教学环境工程建设规范》参与制定单位,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所投一体机内置电脑需符合中华人民**国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极具不合理,且具有明显的指向性,设定的采购需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无关。经市场调研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一体机厂家仅有“希沃”品牌一家。
答复:(1)本规范适用于相关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系统集成,也可作为多媒体教学环境工程招标、验收和测评的技术依据,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企业有**市奥****公司、**翰****公司、**竞****公司等,同时,此项并非资格性要求;(2)SRRC****委员会强制认证要求,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锐捷、联想等,同时,此项并非资格性要求。
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3:招标文件 四 比较与评价中投标产品质量证明(1)所投交互一体机产品生产厂家通过CMMI3(或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的得5分。
事实依据1:CMMI全称是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也有称为: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本质是软件管理工程的一个部分。CMMI认证的目的是帮助软件企业对软件工程过程进行管理和改进,增强开发与改进能力,从而能按时地、不超预算地开发出高质量的软件。此项认证证书并非检测报告且并不能证明交互一体机产品的参质量,仅用来控标,此条要求违反招标法指标表,限制招标中的竞争,影响招标的公平性,以及招标人自身利益。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根据本项目实际要求强烈建议删除此项评分内容。
答复:CMMI其核心原则是软件企业应具备对软件工程过程进行管理和改进,增强开发与改进水平,进而能够按时地、不超预算地开发出高质量的软件的能力。此项评分是对制造商软件设计研发实力的评价,是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结果,涉及制造商软件开发是否符合一线教师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其次,CMMI3的要求为行业普遍标准,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项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4:二、内置电脑参数“4、采用按压式卡扣,无需工具就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属于通过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同时按压式卡扣对设备的连接稳定带来风险,且按压式卡扣存在材料韧性寿命的问题,不适宜长期使用的教室环境。
答复:按压式卡扣设计方便内置电脑模块的维护、维修与升级,无需专用工具,单手即可操作,方便快捷,符合学校日常维护升级的需要,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长虹、京**、鸿合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5:班班通86寸一体机内置电脑:具备前置Type-C接口,通过Type-C接口实现音视频输入,外接电脑设备通过标准TypeC线连接至整机TypeC口,即可把外接电脑设备画面投到整机上,同时在整机上操作画面,可实现触摸电脑的操作,无需再连接触控USB线。
事实依据:本项参数对前置Type-C接口进行详细的功能介绍,据我方在市场调研,本条参数有明显的针对性,下凡提供希沃的官网截图,希沃检测报告中对前置Type-C接口描述完全一模一样,分字不差。官网也证明这明显是希沃的亮点功能,具有明显倾向性、排他性,建议删除详细的功能要求。
答复:Type-C接口已作为目前电子设备的主流接口,可保证整机与外接电子设备无缝连接,进行音视频与触摸的传输,属于日常教学必备功能。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鸿合、科大讯飞、海信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6:其他资质要求:1、管理平台采用B/S混合云架构设计,无需本地额外部署服务器等设备即可实现对教学信息化设备运行数据的监测。(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实依据:本条参数对证明方式提出明确的要求,存在明显的控标行为,不同的厂家品牌有各的证明方式,应允许多种证明方式,保证多品牌参加。建议证明方式多样化,如彩页、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均可证明。
答复:云架构设计方便维护升级,无需其它硬件设备,****学校的采购与运维成本。学校管理者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可通过联网的任何手机、平板、电脑,均可对全校班班通设备进行管理和监查,方便高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经市场调研,满足该参数的品牌有海信、锐捷、欧帝等,满足本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且该参数仅作为评分因素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问题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是企业的,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律依据:目前运营商等国企在智能化相关行业具备成熟经验,但均为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该项目直接排除了运营商等国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此举严重违反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第一条“限定投标人(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如国有、独资、合资等)或组织形式(如设置企业法人,排除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上述规定,****政府招投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列举了“其他组织”的9种类型,其中之一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资质、人员、案例等参与评分。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所涉及的“法定代人”,****公司的,其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可以视为“法定代表人”,并承担相应职责。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要求符合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问题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要求主体资质净资产800万元以上。此举严重违反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强制性第三条“设置企业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的”。
2) 本项目交易的主要内容、项目重难点为班班通系统安装调试、无线网络覆盖及智慧灯光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总预算255万,该资质要求与交易文件的主要采购内容不一致。本资质要求设置不合理。
修改建议:删除
答复:本项目包括班班通、无线覆盖、智慧灯光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本项目需将网络、电子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灯光等不同领域子系统集成交付,属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内容,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本项要求符合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7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并调整为2022年7月25日08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调整为2022年7月25日08时00分至2022年7月25日09时00分。
2、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并以澄清答疑发布的招标文件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路292号
联系方式:徐威 155****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丰乐大道1999****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王娟 0550-****649、159****3042、153****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威、邓晓春、王娟
电 话:155****5168、0550-****649、159****3042、153****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