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一、招标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1、脱硝设备清单:脱硫系统脱硫后SO2的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脱硫效率大于95%,烟气处理量不小于60000m3,阻力小于1000Pa,使用寿命大于30年,材质采用彩钢材质,脱硫塔体采用碳钢材质,内衬玻璃鳞片加防腐,耐温180℃,并配套相关附属设备。”2、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中标之日起80天内锅炉设备全部运输至业主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成。3、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10时30分(**时间)。 二、现变更为:1、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1、脱硝设备清单:脱硫系统脱硫后SO2的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脱硫效率大于95%,烟气处理量不小于60000m3,阻力小于1000Pa,使用寿命大于30年,脱硫塔体采用碳钢材质,内衬玻璃鳞片(厚度≥4mm)加防腐,耐温180℃,并配套相关附属设备。(相关附属设备的明细在报价表中自行填充完整)” 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的参数可增加但不得减少,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中标之日起71天内锅炉设备全部运输至业主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成。3、开标时间:2022年7月25日10时30分(**时间)。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106团团部
联 系 人:祖宏涛
电 话:135****32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25区猛进南路466号青湖铭城小区16栋1单元1104室
联 系 人:周久梅
电 话:0994-****26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