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 隆发改发[202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自备笔记本电脑。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4各相关投标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主网站(各省市网站不予认可)、**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以上任一网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三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8.8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7536 地 址:**自治区**市**区贡**小区三栋一单元1101室 邮 编:856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