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补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专家评审认定工作的公告
一、认定范围:
增补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肃**范围内的民办培训机构****社会保障局定点的培训机构)。
二、认定方式及流程:
认定方式:由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程评审认定工作。
认定流程:认定工作将采取初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增补培训机构予以认定。
三、申报范围:
1、增补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心、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地、****基地(中心)、****工作室。
2、增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四、申报条件:
1、培训资质要求:
(1)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基地、****基地(中心)、****工作室****政府部门设立(建设)的文件。
(2****培训中心应当具备所在企业批准设立的文件。
(3)社会职业技****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类的办学许可证(外埠机构需取得设立分支机构许可)。
2、培训能力要求:
(1)有稳定的师资队伍,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至少有2名教师,其中专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少于1名;所有教师均应具有相应的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SYB、GYB)证书 ;
(2)本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理论教学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设施设备能满足最低规模化(30人)培训需要。教学场所照明、通风、取暖条件良好,具备支持远程监控条件,租用场所的应不少于3年以上租用合同;
(3)相关培训工种教学计划;
(4)遵守国家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点群体培训的具备相应的就业渠道;
(5)机构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严谨,工作流程清晰。
3、申报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教学场所的使用证明;(4)业绩案例;(5)专职(兼职)管理咨询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详见评审文件)
五、报名日期和地址:
(一)报名日期:2022年7月12日--7月18日。
(二)报名地址:****(**高新区**大街266号1号楼402室,段志炜,136****5007,152****9777)。
(三)报名条件:委托书、身份证、办学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
申报定点机构资格的机构要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书面承诺;定点机构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可以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补贴性培训,期间有重大侵犯参训者权益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定点机构资格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即行中止,培训过程中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均由机构负责。
****人民政府官网(网址:www.****.cn)、“**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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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