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澄清答疑回复更正如下:
1、因**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资格条件不一致,特更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资格条件内容: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 6.其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必须符合《**省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政府监督部门认定的优质厂商中(不少于 6 家)的设备。”将该条款补充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及其它栏当中。
2、本项目工程量清****处理厂单位工程“综合管理用房(安装)”项目清单中项目名称:办公设施(办公桌2张、办公椅4条、电脑1台,资料柜2个),项目特征描述:“1、种类:(办公桌2张、办公椅4条、电脑1台,资料柜2个)暂估价25000”修改更正为:“1、种类:(办公桌2张、办公椅4条、电脑1台,资料柜2个)”。删除暂估价25000。
3、招标公告1.2.4 “日处理污水量为1640吨/天”更正为“日处理污水量为1680吨/天”。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保证“6.其他:(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 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投 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 为准。(3)采用电子保函的:自行****交易中心网申请 电子保函(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需求,自行下载学习《**市公共 **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修改为:6.其他:“投标担保按《**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中标履约担保管理办法》【湘建监督【2022】6 号】执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1)被授子**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2)参加"**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建筑强企称号以****建设厅最新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采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省智慧住建云一**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其余投标人采取现金或保函形式,现金打****交易中心虚拟帐户。采用纸质保函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原件;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和担保机构通过平台办理电子保函,由平台与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保函进行验证。”
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07月15日 9 时 30 分”变更为 :“2022年07月27日9时30分”。
6、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重新上传澄清答疑修改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如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人防大楼 2 楼
联 系 人:彭石发
电 话:177****093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南路一段 368 号 CTA 财富中心 12010室
联 系 人:顾兰艳
电 话:158****555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