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四楼)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路祥和名苑2#105
项目名称
**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绿色农产品加工区)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2年7月14日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市吴窑镇鲁班路18号(联合体地址:**市**区**工业集中区)
投标报价:****47112.49元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吴辉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132********0615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2019年5月,面积:150258.57㎡)
项目负责人业绩:1、****医院迁建(三标段)(2019年10月 面积:61460㎡) 2、****科技园****基地(一期)施工(2019年11月 面积:69197.63㎡)
其他:1、迎宾街东延两侧**村改造项目锦绣园B区(6区)1#、2#、5#、6#楼被评为2019年度**省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 2、****医院新**分院1#综合楼被评为2019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市四方区**路173号
投标报价:****58607.45元
工期(交货期):3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林积雷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0158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上湖御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12月 面积:103676.51㎡)
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庙岗乡整村推进安置点(响龙新村)施工(2021年10月 面积:182737.63㎡) 2、******公司基地(一期)货运区工程(2021年2月 面积:42743㎡)
其他:1、利客来**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被评为2020年度**省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大学人才公寓项目1#楼工程获得2019年度**省建筑质量**杯工程
中标候选人
名称:河****集团****公司(联合体:******公司)
地址:**市管**航**路246号(联合体地址:**市**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98号)
投标报价:****73419.48元
工期(交货期):3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乔亮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141********0715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第二标段(2019年12月 面积:84636.4㎡)
项目负责人业绩:1、**学院施工项目(2022年1月 面积:58355㎡) 2、****花园一标段工程(2017年1月 面积:178345.26㎡)
其他:1、****学院图书信息楼建设项目被评为2020年度上半年**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局业务技术用房被评为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公司联合体方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按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8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30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99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5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