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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招标编号:**** 招 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二○二二年七月 目录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等的复印件............................................. 47 八、用于本项目的监理用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47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47 第一章招标公告 **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2.2 招标编号:**** 2.3 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县境内。 2.5 项目概况及内容:(1****水厂扩建工程 7处,增加压力罐5台,扩容水源井11处。 (2)管网并网工程长度41公里。(3****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7处;县级农村供水保障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1套,包括:监控中心1处、水厂监测系统 8处,入户水表安装98973户。(4)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32处。(5)完成老旧管网改造1212公里。(6)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建设1处,主要内容有建立县级专管机构,出台县级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县级水价改革措施,建立县级维修养护经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监理服务; 2.7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该施工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 工期: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完成 2.9 质量要求: 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设备、材料满足招标人和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二标段: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资质; 3.2.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3.4.1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3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4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二标段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二标段共同要求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6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需通过CA****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com/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www.****.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www.****.com/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时3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系统中加密上传。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县朝****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66****19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1001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135****3705 监督单位:****水利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119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2 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表格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7.3.1 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摇号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检测设备和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检测设备和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相关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报价高出投标最高限价的;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投标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设备和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C; 3.2.2 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 +B +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委员会进行仲裁。 (2****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项目名称)(第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服务大纲 六、监理服务机构 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等 八、用于本项目的监理用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标段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公司愿以经评审的工程结算价的 %(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为最终服务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阶段监理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月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函扫描件。 (格式自拟) 附表1项目机构组成表
附表2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简历表
附表3 拟投入的项目其他人员简历表
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等的复印件 1、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3、....... 附件1: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 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