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
**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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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2018年9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市安排,我县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简称“国土三调”)。“国土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土三调”历时3年,一百五十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30多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7373.67公顷(56.06万亩)。其中,水浇地687.62公顷(1.03万亩),占1.84%;旱地36686.05公顷(55.03万亩),占98.16%。耕地主要集中在官庄乡、方塌镇、乌镇、通镇、金明寺镇、**寨乡、**寺乡,占全县耕地的67.2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17.94公顷(1.2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19%;位于2-6度坡度(不含6度)的耕地2576.01公顷(3.86万亩),占6.89%,位于6-15度坡度(不含15度)的耕地11040.9公顷(16.56万亩),占29.54%,位于15-25度坡度(不含25度)的耕地9760.96公顷(14.64万亩),占26.11%,位于25度坡度以上(含25度)的耕地13177.86公顷(19.77万亩),占35.27%。
(二)园地50523.63公顷(75.79万亩)。其中,果园50511.71公顷(75.77万亩),占99.97%;其他园地11.92公顷(0.02万亩),占0.03%。园地主要集中在乌镇、螅镇乡、刘国具乡、店镇、木头峪乡、坑镇、佳芦镇、朱家瓜乡、通镇,占全县园地的68.32%。
(三)林地32227.39公顷(48.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581.52公顷(8.37万亩),占17.31%;灌木林地13014.29公顷(19.52万亩),占40.38%;其他林地13631.58公顷(20.45万亩),占42.3%。林地主要集中在通镇、刘国具乡、**寨乡、方塌镇、王家砭镇,占全县林地的56.68%。
(四)草地66230.79公顷(99.3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790.43公顷(25.19万亩),占25.35%;人工牧草地33.9公顷(0.051万亩),占0.05%;其他草地49406.46公顷(74.11万亩),占74.59%。草地主要集中在朱家瓜乡、金明寺镇、佳芦镇、官庄乡、**寺乡、刘国具乡、**寨乡、王家砭镇、通镇、乌镇、方塌镇,占全县草地的72.09%。
(五)湿地393.56公顷(0.59万亩)。其中,内陆滩涂393.56公顷(0.59万亩),占100%。湿地主要集中在佳芦镇、朱家瓜乡、木头峪乡、螅镇乡,占全县湿地的59.5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635.65公顷(9.95万亩)。其中,建制镇595.79公顷(0.89万亩),占8.98%;村庄5695.53公顷(8.54万亩),占85.83%;采矿用地235.86公顷(0.35万亩),占3.5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8.47公顷(0.16万亩)占全县的0.17%。
(七)交通运输用地3110.32公顷(4.67万亩)。其中,公路用地909.7公顷(1.36万亩),占29.55%;农村道路2192.17公顷(3.29万亩),占70.4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66.33公顷(4.9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65.48公顷(4.45万亩),占90.80%;水库水面103.8公顷(0.16万亩),占3.3%;坑塘水面125.18公顷(0.19万亩),占3.88%;沟渠5.46公顷(0.01万亩),占0.2%;干渠0.87公顷(0.01万亩),占0.2%;水工建筑用地66.41公顷(0.10万亩),占2.0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木头峪乡、坑镇、佳芦镇、螅镇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0.44%。
“国土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基础调查。“国土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国土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国土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国土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