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 ****市渡头塘镇三宗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绿化树木等资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1月18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 12 月15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简介 | 转让标的包括三宗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绿化树木等资产,总评估值为3946.71万元,具体如下: 1、三宗土地使用权: 宗地一:土地权证编号涟国用(2009)第****02013号,坐落于**市渡头塘镇,土地使用权面积96434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9年4月27日,评估值2044.40万元。 宗地二:土地权证编号涟国用(2009)第****02012号,坐落于**市渡头塘镇,土地使用权面积17964.70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转),终止日期2059年4月27日,评估值380.85万元。 宗地三:土地权证编号涟国用(2009)****0201号,坐落于**市渡头塘镇,土地使用权面积6412.90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9年4月27日,评估值141.08万元。三宗土地使用权总评估值2566.33万元。 2、房屋建筑物:房屋坐落于**市渡头塘镇,共32幢,主要为混合及钢结构,建成时间为1995年至2013年2月之间,其中办公楼、生产车间及宿舍等24幢已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登记总建筑面积为9108.92平方米;水泵房及机油库等8幢未办理权证,实测总建筑面积为925.3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总评估值910.49万元。 3、构筑物为道路、围墙、护坡、雨棚等,****公司厂区内,建成时间为1995年至2013年2月之间,大部分构筑物于2009年进行了翻新改造,日常维护保养情况一般。构筑物评估值343.44万元。 4、机器设备类:本次转让的机器设备有变压器、锅炉、电机等,共计56项,购置于2005年5月至2011年10月之间,使用年限较长,目前状况较差。机器设备评估值72.76万元。 5、绿化树木:包括玉兰树、**、枇杷树、桂花等树木,共20项260株,及蚊母树绿化带1141.20平方米,****公司厂区内。绿化树木评估值53.69 万元。 | ||||||||
评估价(元) | 39,467,100.00 | 账面净值(元) | 16,002,2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30日 | 评估机构 | **正德****公司 | |||||||
转让 底价(元) | 39,467,100.00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63430 注册地(住所):**市杨市镇 注册资本(元):贰仟柒佰伍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 法定代表人:艾志国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公司****公司处置闲置资产的批复 批准文号:湘科函【2020】59号 批准日期:2020年7月22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该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湘正德能达(2021)(估)字第021号、正德能达评报字【2021】第046号)评估报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转让标的使用人为********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11月已停产,目前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处于闲置状态。 3、本次转让的机器设备仅限于厂区供水、供电相关设备,厂区内原化工生产线设备不在转让范围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竞买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应在报价结束之日的次日17时前至**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6、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7、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市渡头塘镇 联系人及电话:卿先生 151****5608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至 12月1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11,700,0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0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09:30 至2021年12月16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蒋女士:0731-****8993,131****7552 | ||||||||
技术支持 | 蒋女士:0731-****8993,131****7552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