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纺纱车间承包经营权对外转让(二次挂牌)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纺织 | |
经营范围 | 棉籽收购、加工、销售;棉籽、棉短绒、棉籽壳、棉粕的收购、销售;纺纱、织布、服装的生产、销售;)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陈业莎 | 成立日期 | 2014年5日27日 | |
注册资本 | 贰亿壹仟柒佰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 | **伊犁州**市奎东特色产业园科创路以南,312国道以北,东翔路以东,东翔路以西 | |
联系人 |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86310A | 邮政编码 | 830000 | |
联系地址 | **伊犁州国家级**-****开发区奎东特色产业园 | |||
标的情况 | 标的物 | ****所属纺纱车间承包经营权 | ||
转让意向 | 整体承包 | |||
挂牌价格(万元) | 1500万元/年 | |||
标的转让批准情况 | ****股东会会议决议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1256.53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1256.533 | |||
核准或备案情况(万元) | 1256.533 | |||
公告登记日期 | 202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30日 |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承包经营权使用期限、支付方式: 承包经营方案 一、承包经营资产的概况 (一)地理位置 **伊犁州国家级**-****开发区奎东特色产业园内,东祥街1号。 (二)交通情况 毗邻兰新铁路、奎北铁路、乌奎、独克高速公路和独库公路。 (三)资产面积及现状 资产面积为:共有宗地面积142824.83平方米,主厂房1幢37002.45平方米, 现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承包经营期限、挂牌价、支付方式等 (一)承包经营期:3年(2020年4 月30 日至2023年4月30日)(以最终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挂牌价(首期):1500万元/年 (三)承包经营费用的支付 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承包经营费用以每三个月为一期,首年第一期承包经营费用为人民币501万元,首年剩余各期承包费为333万元,其余承包经营年度每期承包经营费为375万元,****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发包方账户。 第一期承包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完毕; 第二期承包费在第一期第二个月25日前支付; 第三期承包费在第二期第二个月25日前支付; 依次类推,之后每期承包费在前一期第二个月25日前支付完毕。 (四)承包经营履约担保: 1.质押担保 承包方以流动质押的方式为本合同项下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的一切款项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应付发包方的承包经营费用、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追偿款项、违约金、发包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合理费用。质押担保方式具体如下: 承包方以其所有的价值500万元的纺织生产资料、半成品、成品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承包方所提供质物价值由发包方按照质物采购价并结合交付当期市场价格进行确定。若因市场行情变动等因素导致已交付质物损失或贬值的,则承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充或更新提供相应价值的质物,以保证质物整体价值持续不低于500万元。 2.保证担保 承包方提供的第三方为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发包方支付的一切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应付发包方的承包经营费用、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追偿款项、违约金、发包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合理费用。 三、对承包方的要求 (一)承包方主体资格要求: 承包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二)承包方应自行前往承包经营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考察承包经营资产的全部情况。承包方应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承包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经营费用(包含:经营费用是指与承包车间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本条所指对外债务,是指承包车间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贷款、应缴税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侵权之债、行政罚款等)。 (三)承包方用途: 承包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及**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承包经营车间仅能用于纺织类项目。 (四)承包经营资产的交付及验收: 承包经营资产情况以交接时的移交清单为准,并作为发包方交付给承包方经营管理使用和承包方交还时的验收依据,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 (五)承包经营资产的维护与修缮: 承包经营资产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的配件、耗材、维修、保养,以及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审验、油料、运营等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承包经营资产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因非人为原因产生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由发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发包方的维修义务仅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因非人为原因产生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其他问题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六)承包经营资产的装修与改建: 承包方有权出于经营需要自行出资购置资产、设备及经发包方同意后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后,承包方出资所购置的能够与发包方机器设备、资产相分离,且分离后不会影响发包方机器设备、资产正常使用功能的机器设备、添附物,由承包方自行搬离;承包方出资所购置的无法与发包方机器设备、资产相分离,或分离后会影响发包方机器设备、资产正常使用功能的机器设备、添附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承包方可出资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车间等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后,承包方出资增设的可与建筑物相分离,且分离后不会对建筑物外观和正常使用造成影响的装饰装修物,由承包方自行搬离;承包方出资增设的无法与建筑物相分离,或分离后会对建筑物外观和正常使用造成影响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七)承包经营资产的收回及验收: 1.承包方应于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45 】日内,向发包方返还和交付自发包方处取得的或应归属于发包方所有的一切资产、资料等,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签署返还交接确认书, 若返还和交付的资产存在合理损耗外的损坏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损失。 2.承包方未能按期全面合格返还本合同约定的资产和资料的,则每延期一日,承包方应按照每日【 5万 】元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占有使用费。延期返还超过10日,承包方仍未将承包车间及相应资产返还和交付发包方的,发包方有权直接将承包方享有所有权并放置在该承包车间内的物品、设施设备转移至他处存放,并将该承包车间清理收回使用,此期间发生的承包方财产的存放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3.发包方和承包方签署完毕返还交接确认书之后,或虽未签署该确认书,但承包方已经实际撤离承包车间之后,承包方在该承包车间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承包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发包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且无需赔偿承包方。 (八)发包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发包方有权检查并督促承包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使用承包经营资产;承包方因经营等原因需要发包方出具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发包方有义务出具。 (九)承包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包方应自行办理相关证照且承担全部费用;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转借他人使用;应遵纪守法,不得利用承包经营资产进行非法活动;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包经营资产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等事故责任,并对事故给发包方及其他相邻方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对承包方的特别要求: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发包方的监督。不得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承包经营资产,承包方还须承担承包经营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1.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以发包方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办理业务;2.擅自转包、分包的;3.承包方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政府规定,经发包方建议后仍不整改;4.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出售、抵押、出租及作其他任何处分发包方财产的行为,或将发包方资产以其他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占有、使用;5.承包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用、后勤人员工资等任一款项超过15日的;6.除以上情形外,承包方违反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约定内容的,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之日起3日未能整改完毕并消除违约行为的。 (十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1.承包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用、后勤人员工资等任一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承包方未能按期全面合格返还合同约定的资产和资料的,则每延期一日,承包方应按照每日【 5万 】元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占有使用费。延期返还超过10日,承包方仍未将承包车间及相应资产返还和交付发包方的,发包方有权直接将承包方享有所有权并放置在该承包车间内的物品、设施设备转移至他处存放,并将该承包车间清理收回使用,此期间发生的承包方财产的存放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约定内容的,承包方应自该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每日按照年承包经营费用总额的万分之【5】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该违约行为得以消除或纠正。 四、承包方须遵守交易规则 详见《承包条件的函》。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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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批露 | (1、不动产抵押担保登记信息:登记编号:新(2020)奎独不动产证明第****002号;担保人:****;抵押人:******公司;抵押担保数额700万元;债权人:****公司;抵押担保期限:2020年01月02日-2020年02月01日;抵押担保不动产证书号:奎国用160826第69749号。 2、股权出质信息:登记编号:654********587941;出质人李杰;出质股权数额(万元)15800;****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2017年10月25日;状态有效。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承包经营方案》。 | |||
标的咨询 | 交易部 李福顺 | |||
联系电话 | 0991-****018 139****0906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3:30 15:30-18:50 | |||
单位地址 | ****市扬子江路188号兵房****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