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 邳州市炮车镇富民路南侧厂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二手和报废设备等资产 | |||||||
项目编号 | 17FC2017(略)82 | 转让底价(元) | 20,780,(略)0.(略) | |||||
挂牌(略) | 2017/9/14 | 挂牌(略)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江苏省﹒徐州市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苏苏汇企【2017】9号 | |||||||
批准日期 | 2017/7/6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鸿祥胶合板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略),转让(略),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略),遵守法律(略)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略),我方愿意承(略)。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权属证明及编号 | 土地证:邳国用(2(略)7)第(略)10号; 房产证:邳房权证炮车字第邳公房06(略)79号 | ||||||
所有权人 | 江苏鸿祥胶合板有限公司 | |||||||
共有情况 | 无 | |||||||
坐落 | 江苏省邳州市炮车镇 | |||||||
不动产单元号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二手和报废设备 | |||||||
权利性质 | 出让\其它 | |||||||
用途 | 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 |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略) 房屋建筑面积:(略) | |||||||
使用期限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略) | |||||||
权利其他状况 | 转让方转让设备包括: 1、厂区内的(略) 2、实验室设备、电动门、办公设备、食堂设备等电子设备; 3、电力系统、供水系统、监控系统和路灯; 4、搅拌机、除尘设备、裁边锯和空调等报废设备。 | |||||||
租赁、抵押情况 | 租赁给邳(略),租期至2018.5.15; 承租方已声明(略)。 | |||||||
备注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启评报字【(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特别事项说明 | 1、该资产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处置。 2、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略) 3、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略) 4、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略) 5、上(略),水电等相关费(略),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转让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6、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略) 7、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略)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略),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略)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备查文件 | 1、江苏鸿祥胶合板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复印件; 3、江苏苏汇(略) 4、与邳州市亚森木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 | |||||||
保证(略) | 保证金金额(元) | 2,(略)0,(略)0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江苏鸿祥胶合板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合同》; 3、《江苏鸿祥胶合板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略)定账户。 | |||||||
处置方式 | 按照江苏(略) | |||||||
竞价(略) | 一、交易方式:(略) 二、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略)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略)cn/wljdt),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竞买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略)。 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上传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为企业法人的,需上传营业执照及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扫描件。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7:(略)时前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本人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略),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略)(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略)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收费标准: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1(略),(略)0 | ||||
延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10:(略)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略) | 转让方: 江苏鸿祥胶合板有限公司 | 现场查看:(略) | ||||
联系电话 | (略) | (略) | 13851776(略)0 |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