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电子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项目名称 | 虹景金桂园29幢乙单元601室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年4月28日 | 挂牌终止日期 | 2017年5月12日 | |||||||
委托方名称 | **** | |||||||||
评估机构及报告编号 | **常地土****公司 常地房(2017)(估)字第0423号 | |||||||||
标的情况 | 标的坐落 | **市**区虹景路虹景金桂园29幢乙单元601室 | ||||||||
房屋建筑物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2003)房预售证第(031)号 | 房屋权利性质 | 商品房 | ||||||
房屋建筑面积 | 194.1 m2 | 房屋结构 | -- | |||||||
房屋总层数 | 6层 | 所在层数 | 6层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地类(用途) | 商住 | 土地使用期限 | 2072年12月19日止 | |||||||
附属设施 | -- | |||||||||
房屋现状 | 1.房屋为毛坯房,房顶、墙面有渗水情况。 2.房屋现空置。 | |||||||||
配套、环境、交通 | 虹景金桂园地处**市**区虹景路,****大道高架,南至青龙西路,西至虹景路,北至竹林北路。小区周边**小商品市场、**菜场、****医院、虹景小学、北环中学、工商银行、翠竹公园等配套设施齐全。周边公交线路有B23、232路。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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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格 | 707700元 | |||||||||
参考价 | 746509元 | |||||||||
图片展示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12日(联系后统一组织,联系人:李先生 186****1995)。 2.地点: **市**区虹景路虹景金桂园。 | |||||||||
其他说明事项 | 1.竞价标的列示的面积为建筑面积(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实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应最终以当地有关部门核发权属登记证书为准,实测面积与建筑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2.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3.委托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竞价标的存在房顶、墙面渗水问题,委托方已安排施工单位维修,买受人需自行现场踏勘了解维修情况。购房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如发现有渗漏问题,可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继续维修,合同签订后再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委托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竞价标的买受人仅可申请商业贷款,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 |||||||||
竞买人资格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4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7年5月15日 10:00-11: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分钟 | |||||||
款项支付 | 保证金 | 1.缴纳:金额70000 元,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退还: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标的过户且交付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服务费 | 成交价的 1 %,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成交款 | ****银行商业贷款购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银行了解个人贷款资信、贷款额度及房款首付额度,否则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银行:****分行,联系人:许经理 139****7372。 (1)本次竞价标的买受人原则上予以一次性付款,****银行贷款方式支付的,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竞买人在报名前应确保****银行审核,****银行有关房贷要求规定执行,但最少不得低于成交款的30%(若由于政策变动导致最少首付款比例上浮的,买受人应补足首付款差额)。 | |||||||||
标的过户及交割 | 1.标的过户: (1)买受人应向产交所提交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买受人应于付清****银行贷款的为首付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需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委托方协助下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由买受人在购房合同签订前向开发商支付手续费2000元/套。买受人与委托方共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由产交所指定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买受人不需另行支付过户代办费用。 (3)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如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本次竞价标的水、电、煤、物业、有线电视等新装入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交割: (1)房产过户完成后,交易双方办理房产交割手续并签署《资产交割书》。 (2)若在本次竞价结束后6个月内,委托方未能协调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至买受人名下(买受人未配合的情况除外),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标(不计息退还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服务费),但不可主张退标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 |||||||||
特别说明 | 1.产交所仅向买受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2.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3.**本地客户如有保证金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详情点击[产品介绍]。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侯先生 李先生0519-****1526 | ||||||||
技术支持 | 杨先生 0519-****0395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市**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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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