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08:08
公告发布时间:2022-07-21 08:08:18
**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改革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用地面积为 131920.45 ㎡,包含景观工程、临摹基地建筑、临摹基地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等。景观工程占地面积 90228.63 ㎡,主要功能为文化公园,包含儿童活动、康体园、艺术草坪、特色植物园、古魏遗址、停车场等内容。文化公园内绿化主要以乔木及灌木结合的方式为主,绿化面积为 59500.24 ㎡。公园内通过硬景和软景搭配形成丰富的层次和空间,园路、广场、花池、阶梯、水景的面积为 30728.39㎡。建筑工****基地,占地面积 41691.82 ㎡,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 13839.18 ㎡,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 13708.93 ㎡,绿地面积 14143.71 ㎡。建筑包含 2 栋 1 层临摹教学组团、1 栋 2 ****中心、2 栋 2 层住宿区、3 栋 2 ****工作室、2栋2层阙台、2栋1层厕所、1栋1层泵房。规划总建筑面积 16862.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797.87 ㎡,地下建筑面积 64.89 ㎡。1 栋临摹教学组团建筑面积 2828.94 ㎡,2 栋临摹教学组团建筑面积 2450.36 ㎡,3 ****中心建筑面积 1260.91 ㎡,4 栋住宿区建筑面积 3420.69 ㎡,5 栋住宿区建筑面积4482.33 ㎡,6 ****工作室建筑面积 556.47 ㎡,7 ****工作室建筑面积 727.82㎡,8 ****工作室建筑面积 727.82 ㎡,厕所建筑面积 259.14 ㎡,泵房建筑面积 98.2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3.39 ㎡,地下建筑面积 64.89 ㎡,阙台建筑面积 50.00 ㎡。同时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管网、地上停车位等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临摹基地装饰装修总面积为 16862.76 ㎡,主要****基地建筑内部进行实用性和美观性的设计,包括的顶棚、墙面、地面材料及做法,家具、洁具选型及布置设计,照明及软装饰设计,必要的水电线路改造等。景观工程设计内容包含铺装、植物、园路、水景、构筑物、结构、给排水、电气及配套设施工程及概算方面的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内容包含临摹教学组团、交易中心、住宿区、专家工作室、厕所、泵房、阙台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配套建设区内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工程及概算方面的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县**部,北环**侧 3、项目总投资:21517.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建设工程费 19115.07 万元,设计费240.072万元。 4、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之间的协调、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5、计划工期:24个月 6、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7-21 08:00:00至2022-07-27 18: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支付账户:****;账号:045********024613;开户行:****银行****分行。获取方法: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公司按照要求支付文件费用后,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sxz格式),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8-22 09:00:00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zx.****.cn/)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地址: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8-22 09:00:00 开标方式: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建设****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永乐南路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1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机场大道恒大影城2021室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5****0399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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