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水河(县城段)两岸景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红水河(县城段)两岸景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改革局关于**县红水河(县城段)两岸景观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峨发改审批【2022】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等多渠道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城内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大桥(一桥)上游的老码头至林朵大桥(二桥) 红水河两岸,长约 2.8 公里,上起堤顶路,下至水岸线,宽度十余米到一百二十余米不等,总面积约34.1 公顷的区域进行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道路景观工程、铺装工程、建(构)物、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等。 本项目(R估算价□概算价):10745.1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65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所有内容工作。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布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 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23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中心(**市**区**新区肯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 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 建筑业企业诚信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 ,具体详见“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件”。【建议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90%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n、**招标网http://www.****.cn/、****政府网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7189. 监督部门及电话**县建设工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269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cn:1121/zjthy/。由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六排镇**路145号 地址:**市**区纬武路165号 邮编: 547300 邮编: 530021 联系人: 冉常乐 联系人:严卫红 电话: 0778-****088 电话: 0771-****900 传真: 0778-****088 传真: 0771-****9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子邮箱:****@qq.com 网址: / 网址: http://www.****.cn/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 7 月 21 日 |
相关公告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