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中心】红安县高新区科技孵化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2041红安县高新区科技孵化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2041(HBHA-202207FJ-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041******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04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2-07-21 15: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041******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04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心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041****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080.04平方米( 约10.62亩), 总建筑面积15305.26平方米。主要完成建筑外立面、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等工程建设,配套完成室外场地硬化、铺装、停车场、绿化及管网等工程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19 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或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至少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或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或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担任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或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6)财务要求:无亏损,投****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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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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