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1
信息索引号 | **** | 发布时间 | 2022-07-21 |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其他 |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水平,****农业农村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托县****农场******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2020年及2021年已实施并享受过奖补的建设主体不在此范围内。
申报主体必选坚持 三有 原则,即 有主体、有土地、有产业 。
有主体 :正******社有营业执照;家庭农场****农场名录系统备案;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产业 :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经营内容主要为蔬菜、水果和薯类等种植类产品
有地 :建设用地必须合规,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有土地使用许可证;使用设施农业用地有乡及以上自然**部门备案证明;****村委宅基地证明。
二、建设内容:
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的设施类型和建设规模,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也可选择升级改造。
**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包括以下四类: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
改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仅适用于机械冷库。可以利用旧冷藏保鲜设施改建,进行保温层改造、制冷机组更换或保温层与制冷机组同时更新;也可利用闲置房屋改建。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四类:配套设施包括输送存贮设备、商品化处理设备、预冷设备和其他设备。**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购置配套设施可进行奖补,单独购置配套设施不予奖补。
三、资金支持:
此次项目采取 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 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奖补,单个建设主体奖补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个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奖补。
四、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通过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 (http://cdsc.****.cn:8101/#/login)自主申报,并按规定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申报主体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
联系方式:153****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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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