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业务楼建设项目施工
1.2 项目业主:****
1.3 项目批准部门:****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仁发改投审【2022】41号
1.5 项目代码:****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资金**财政资金(100%)
1.7 招标人:****
1.8 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仪地1号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卫生院业务用房一栋:约5200平方米,层数五层,土建、装饰、安装、电梯工程;附属场地、道路、绿化、氧气房、配套停车场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999.419万元,其中:工程费1942.4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3.834万元、预备费38.85万元、三通一平费用14.237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由**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2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辑单位 |
3 | ****设计室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4 | **市华建****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5 | 金诺智信****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6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8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 |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cn),使用**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7080/0751-****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211、****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首次在**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20个日历天。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按规定,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人必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需有项目预付款。4.根据《关于印发**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1〕49号)要求,鼓励项目采用担保,****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公司保函等。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和**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提交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
6.4允许投标人提供备用U盘,备用U盘只在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下启用(备用U盘按照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提供)。
6.5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6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启用备用U盘以备用U盘中投标文件为准。(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5)未在指定的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如有);(6)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7)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节第12.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7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 份清单)。
6.8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6.9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备注:递交U盘及相应资料地址与开标地址一致。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
(2)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并现场核实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4)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
(5)唱标人检查《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中各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将有关情形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备注”栏中注明。
(6)唱标人检查各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复核确认。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并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被退回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也不进入评标。
(7)唱标人检查《开标一览表》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质量标准、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8)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以及《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9)主持人宣布有关注意事项后,宣布开标结束。
7.3 投标人对开标相关事项(如开标程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料原件、《开标一览表》以及其他****委员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2)**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仪地
联系人(部门):蔡先生
联系电话:189****5578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红城国家****公司
办公地址:**市**区西联镇老**323线旁新****商贸城A1幢412号
联系人(部门):蔡工
联系电话:0751-****31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县丹霞大道228号12****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人(部门):吴工
联系电话:0751-****032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管理局
办公地址:**县丹霞大道228****中心6楼
联系人(部门): 建筑业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573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 年 7 月 22 日 18 时00分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 24 时 00 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2 年 7 月 29 日 24 时 0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2 日 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 年 8 月 2 日 16 时 30 分至2022 年 8 月5 日 16 时 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7 | 电子签到及备用U盘递交时间 | 2022 年 8 月 12 日08时30分至2022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
8 | 电子签到及备用U盘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县丹霞大道228号11****交易中心****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2 年 8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县丹霞大道228号11****交易中心****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备注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2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