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投资人+EPC)项目 【信息时间: 2022/7/23 】 | ||
白**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投资人+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投资人+EPC)项目 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宛发改基础【2021】648号、宛发改基础【2022】260号、宛发改基础【2022】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策性补助资金、政策配套相关**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 **** ,现对该项目投资人+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投资人+EPC)项目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政策性补助资金、政策配套相关**和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 白**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全长80km,位于**省**市**县、**区、宛**境内,工程主要任务为通航,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运枢纽工程、航道工程、码头工程。 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36.047公里,****中心**高速公路圈以南约7公里处。其中,宛**18.148公里,**区14.354公里,**县3.545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铁路交叉3处,高速公路交叉3处,国省道交叉6处;跨**特大桥1248米/1座,跨南水北调干渠大桥604米/1座。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白**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投资人+EPC”。 2.7**期:本项目**期暂定6年,其中建设期为54个月。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本项目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需满足:承担航运枢纽工程、航道工程、码头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家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2.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1****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中总资产不少于150亿元(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方2021****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80****银行可用授信额度(投标人提供的可用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应为金融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出具的;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可用授信额度)。 3.2.3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提供);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1人担任时,需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为2人担任时,其中1人需具备**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另1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提供2022****公司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内。****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n)下载。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事业单位。 3.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个。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 3.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注: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 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 保证金免交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5日08:30分至2022年07月29日17: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南****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地 址:**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招 标 人(签章): **** 地 址: **市宛**滨河路东段2396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7-****3116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地 址:**市张**路康泰小区1号楼1单元403室 邮 箱:****@163.com 电 话:136****0105 传 真:/ 联 系 人:刘女士
监督机构(签章): ****委员会 地址: **市工业路6号 联系电话: 0377-****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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