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池村设施农业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池村设施农业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林**发改【202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池村设施农业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核定1、大棚1#棚-1:2160.00平方米;2、大棚1#棚-2:2160.00平方米;3、大棚1#棚-3:1944.00平方米;4、大棚2#棚:7040.00平方米;5、大棚3#棚:4928平方米;6、管理用房170.24平方米;7、总平电气工程一项;8、给排水及灌溉工程一项;9、**网围栏1169.13米;10、**内部道路2155.23平方米;11、种植土9116.00立方米;12、移动卫生间1座;13、铁栅门1樘;14、停车位8个等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尼池村。
2.4计划工期:180天(冬季施工时间顺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7日17时00分至 2022 年08月0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 年07月27日17时00分至 2022 年08月03日23时59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www.****.cn)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
8.3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4投标企业应提供由“****建设部网站、**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9.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89****7856
名 称:****
地 址:**自治区**市**区八一镇迎宾大道与州大道交汇处藏游坛城A1-22-3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89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