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至何元通乡公路改造工程第2号补遗书
**县城至何元通乡公路改造工程
第2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现对投标人对本项目(**县城至何元通乡公路改造工程)提出的异议作如下澄清补遗:
1、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格式为:*.BTBJ,第二个信封格式为:*.BTBS):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处”,是否使用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即可,还是需要手写签字上传扫描件,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请按格式要求手写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2、该澄清不属于招标文件实质性变动,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做改变。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75-****50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 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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