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一期工程 已在**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为:****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014****100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市**县黄茆镇林科所1号岭
建设规模:**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一期工程一项,本项目建设用地30000.26m2,建筑占地面积11828.00m2,建筑总面积12078.00m2,其中:发酵槽车间4800.00m2,陈化车间2000.00m2,成品加工车间2000.00m2,粪污固液分离车间1500.00m2,管理用房1014.30m2,配电房50.00m2,门卫值班室24.00m2,成品门卫室4.00m2,围墙678.55m,绿地面积2286.45m2。
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县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指
在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是否接受在建工程作为类似业绩:□是 √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 07 月 28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8 月 18 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交易中心(**武****政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大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5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达到审计条件后按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 85% 支付,项目审计后按审计结果的 97% 支付,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再另行支付。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发布的文本为准。
9. 电子交易服务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通过**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的投标单位入口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区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CA锁)。提供电子认证的服务机构为**壮****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电话:****771110)。投标人须确保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均处在有效期内。
9.2 投标人的资质、营业执照、主要人员资格、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材料为准。投标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http://ztb.****.cn:1121/zjthy/),由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772-****396。
11.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东秀,0772-427556。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材料,不接收纸质材料。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4楼 地 址:**市**区**路208号裕达新世纪B区2号楼
石缘路191号
邮 编:545900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高工 联 系 人: 韦东秀
电 话:0772-****532 电 话: 0772-42755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126.com 电子邮箱: ****@qq.com
网 址: / 网 址: /
2022年 07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