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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非****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非****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已****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4-411082-04-01-829390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2]GZ015号 2.2项目名称:**市非****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2.3建设地点:**市**市行政大道中段以北,**路以西(**市**市后河镇行政大道北侧)。 2.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65.71㎡(约合99.999亩),总建筑面积102796.90㎡,包括生产区建筑面积91077.73㎡,综合配套区建筑面积11719.17㎡。本项目**2栋2层钢结构生产车间,2栋3层钢结构生产车间,1栋6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6层框架结构宿舍楼,以及其他门岗、配电室、空压机房、空压站等配套服务用房;并建设道路、绿化、大门及围墙、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非****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第二标段:**市非****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地形图测绘、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7项目总投资: 44931.3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22838.3625万元(不包含设备购置费及部分项目其他费用)。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期:1年(12个月) 第二标段监理周期:EPC总承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证。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4.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 9 时0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06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入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及《****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5597 地址:******财政所院内1181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66****9599 地址:**市**区**路80号院 ****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526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374-****278 地址:**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住建局11楼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担保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126.com邮箱。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取得投标人同意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2.3.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提出。 2.4.2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作出答复。招标人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担保; (5)实施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8)企业荣誉及奖项; (9)近年财务状况; (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1)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1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采用投标费率报价,承包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合同价格不予变动。 3.2.2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 3.2.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担保 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ggzy.****.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担保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4.2.2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担保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4.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担保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交易中心担保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126.com邮箱。 3.4.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4.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3.4.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3.4.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电话:0374-****598 3.4.7基本户备案 3.4.7.1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3.4.7.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进行系统用户注册(http://ggzy.****.cn:8088/ggzy/),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4.7.3 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3.4.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8.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退还非中标候****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携带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网页版合同公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电话:0374-****526 3.4.8.2 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3.4.8.3 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3.4.8.4 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4.8.5 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3.4.8.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9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办理退款手续(**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楼405室)。 电话:0374-****133 3.4.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10.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10.2 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4.10.3 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4.10.4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即可。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勘察、设计业绩需附合同(或协议书)、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施工业绩需附合同(或协议书)、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或协议书)、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要求不提供。 3.5.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存档)。注:联合体成员应查询以上相应的信誉要求。 (1)“信用中国”(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信用**”(www.****.cn)黑名单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行贿犯罪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注: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以上相应的信誉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3.7.4.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3.7.4.2 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598。 3.7.5 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于2013年3月11日修改)规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委员会 ****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方法 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果。 1.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雷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勘察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2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施工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 资格审查办法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2(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勘察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去掉评委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报告 3.5.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5.2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6、中标人的确立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7、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管理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3.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8.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8.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委员会继续评标。 3.8.2关于****委员会成员 3.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8.2.2****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8.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8.4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总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6. 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本合同在订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排的期限要求:。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发包人人员职务:; 发包人人员职责:。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7.3 现场** 关于现场**费用的特别约定:。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7.6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序:。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10.5.3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担保形式:。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人数:。 ****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评审机构:。 其他事项的约定:。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20.3.3 ****小组的决定 ****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委员会申请仲裁; (2****法院起诉。
附件1:发包人要求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功能要求 (一)工程目的。 (二)工程规模。 (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 (四)产能保证指标。 二、工程范围 (一)概述 (二)包括的工作 1. 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3.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4.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5. 培训工作范围。 6. 保修工作范围。 (三)工作界区 (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 2. 施工用水。 3. 施工排水。 4. 施工道路。 (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 1. 发包人需求任务书。 2. 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 四、时间要求 (一)开始工作时间。 (二)设计完成时间。 (三)进度计划。 (四)竣工时间。 (五)缺陷责任期。 (六)其他时间要求。 五、技术要求 (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二)设计标准和规范。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质量标准。 (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 (六)样品。 (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 六、竣工试验 (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 (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 (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 七、竣工验收 八、竣工后试验(如有) 九、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 (二)沟通计划。 (三)风险管理计划。 (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五)操作和维修手册。 (六)其他承包人文件。 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一)质量。 (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 (三)支付。 (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五)沟通。 (六)变更。 十一、其他要求 (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 (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 (四)分包。 (五)设备供应商。 (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发包人要求 (1)竣工试验 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竣工验收 1、工程验收前,承包人要达到资料清、尾工清、材料清、场地清,做到工程完工场地清洁。同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和发包人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在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 2、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3、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 承包人应按发包方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文件。 (二)沟通计划 1、与业主关系的协调 2、****施工队伍的协调与配合 3、****管理部门的关系和协调 (三)风险管理计划 根据现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五)操作和维修手册 (六)其他承包人文件 三、其他要求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品牌、规格须经发包人认可。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文件均应符合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求,且须符合**市地方相关要求。 四、项目技术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以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为准。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它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中标后,各子项目具体实施前,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要求。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概况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其他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担保; (5)实施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8)企业荣誉及奖项; (9)近年财务状况; (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1)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1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费率以最终财政评审的 %,工期为: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总承包,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联合体牵头人)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处理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事宜的唯一授权委托人,该项委托权不得转让。 我承诺:该授权委托人系我单位在职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中如有虚假内容,愿意被否决或中标无效处理,并作为不良失信行为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罚。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及对投标书作出技术性补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以上内容可修改调整。 四、投标担保 1.如使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投标担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及缴纳成功回执单; 2.如使用保函递交投标担保的,附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保函格式按住建部: 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五、实施方案 投标人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内容: (一)勘察方案 (二)设计方案 (三)施工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1: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总负责人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勘察负责人简历表 勘察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设计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施工负责人简历表 施工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及没有其他在施建的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其他人员简历表
附件2:承诺书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姓名)现阶段没有其他在施建的项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如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因工程款未及时到位而拖延工期,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致 (招标人) : 我单位为守法经营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针对本次(项目及标段全称)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截止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无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 2、****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我公司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特作以下承诺: (1)我单位中标后,将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旦我单位承建的建筑工程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3)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恶性事件,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全称(联合体牵头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5: 关于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的承诺 (内容自行编制)
单位全称(联合体牵头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专项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我单位为守法经营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针对本次(项目及标段全称)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绝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若有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由招标人向市、省和国家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记入不良记录,并愿意接受任何处理决定; 2、投标期间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有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3、****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全称(联合体牵头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8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七、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填写本表。
八、企业荣誉及奖项
九、近年财务状况
备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十、近年完成的工程项目情况表
十一、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项目情况
十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来发生过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以联合体单位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三、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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