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弘﹒泓景湾”商住楼项目(四期)现已竣工,已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我公司拟启动“锦弘﹒泓景湾”四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比选,现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本次比选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锦弘﹒泓景湾”四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锦弘﹒泓景湾”四期预计销售收入6.4亿元。
4.比选范围:
4.1.项目范围:“锦弘﹒泓景湾”四期项目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申报事项进行涉税鉴证。
4.2.主要工作内容及要点:与房地产完工项目税收清结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与房地产完工项目税收清结算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并出具报告与协助纳税人完成土地增值税申报工作。清算鉴证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合理合法开展税收筹划,确保项目税负最优化,保证通过主****集团的审核。
5.鉴证服务工作地点:**省**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及经依法批准能运营涉税鉴证业务的分支机构,****总局****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
2.经营范围需包含包含涉税鉴证等服务项目相关业务范围;
3.2019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国有投资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鉴证报告等资料复印件,要求****公司名称;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不低于50000万元类似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业绩。注:比选申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19年7月1日以来不低于1个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鉴证报告等资料复印件,要求材料需能清楚证明项目负责人名字(如以上资料均不能清楚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比选申请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不良执业记录。(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相应书面承诺书);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的比选申请。
三、比选控制价:控制价为12万元。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与**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营业执照(查原件收复印件,****公司鲜章)、介绍信在**市**路3号报名。
2.比选文件自带电子U盘拷贝,不提供纸质版。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838-****571
传 真:083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