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315国道及吐和高速南侧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QQ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315国道及吐和高速南侧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县315国道及吐和高速南侧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基本恢复原始地形地貌景观,改善土地功能,基本消除露天采砂坑及废料堆对当地建设规划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恢复治理区的地质环境,使治理区与周围地形地貌相协调。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县315国道及吐和高速南侧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监理工作的实施,达到项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2年7月 -12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企业法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4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的良好记录;****税务局出具的无拖欠税收证明,****机关鲜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
7、****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仅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联合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共同投标;标项2:1、企业法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4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的良好记录;****税务局出具的无拖欠税收证明,****机关鲜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
7、****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QQ邮箱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市**区**街1号2号楼3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市**区**街1号2号楼3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局
联系方式:0998-****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2****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苗苗
电 话:182****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