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2年,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0万元(皖财农〔2022〕533号),支持**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支持县****农场******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中心村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中心。加强产地冷藏保****中心、****基地的有效衔接。鼓励开展符合实际的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二)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依托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各类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整合**、创新模式,促进**联营、成网配套,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
(三)开展冷藏保鲜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相关政策,开设专题班或增加相应培训课程,通过线上教学、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培训活动,打造一批农****基地。
三、具体政策
2022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依托县****农场******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申报实施
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线上管理。
(一)开展项目储备。建设主体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储备申请,经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后入库储备。
(二)严格申报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7月29日前启动立项申报工作,并于7月15日-28日向社会公布本地实施方案、补助控制标准、申报方式、举报电话等重点信息和相关事宜。建设主体9月3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同时****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 联系人;杜甜甜;电话:0550-****716)。10月1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完成申报审批,及时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规范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自主开展建设,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体责任。鼓励建设主体采用绿色低碳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支持对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建设主体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设施建设(设施建设、设备安装购置等关键节点事项须保留视频影像等资料)。
(四)严格竣工验收。设施建设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部门,严格开展现场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验收。县级现场验收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
(五)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于12月30日前完成向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工作,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
1、**县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标准文本
3、**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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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